|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信息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29日 17:32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7月29日至2025年08月0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门市**区云顶北路842****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5****交易中心)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8月08日 09:15 | ||
| 开标地点 | ****门市**区云顶北路842****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5****交易中心) | ||
| 预算金额 | ¥14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乐堂、刘瑞凤、危青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2-****087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门市**区体育路95—1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2-****26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街道沧虹路95号第八层B区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2-****087 | ||
| 附件1 | 信息服务(****202****7001)-文件集.zip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信息服务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信息服务(移动)):
采购包预算金额:81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10,000.00元
协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1 | C****0300-其他增值电信服务 | 信息服务(移动) | 1(项) | 否 | 向来**的市外游客(进入**地区的异地移动手机用户)发送旅游提示短信。 | 810,000.00 | 信息传输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具体以发送完成采购数量为限)
采购包2(信息服务(电信)):
采购包预算金额:39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90,000.00元
协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2-1 | C****0300-其他增值电信服务 | 信息服务(电信) | 1(项) | 否 | 向来**的市外游客(进入**地区的异地电信手机用户)发送旅游提示短信。 | 390,000.00 | 信息传输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具体以发送完成采购数量为限)
采购包3****联通)):
采购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00,000.00元
协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3-1 | C****0300-其他增值电信服务 | ****联通) | 1(项) | 否 | 向来**的市外游客(进****联通手机用户)发送旅游提示短信。 | 200,000.00 | 信息传输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具体以发送完成采购数量为限)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若供应商未选择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若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4年1月1****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2)依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协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协商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政府采购活动的,协商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若供应商未选择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若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4年1月1****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2)依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协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协商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政府采购活动的,协商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采购包3: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若供应商未选择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若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4年1月1****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2)依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协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协商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政府采购活动的,协商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25-07-29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5-08-07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5-08-08 09:15:00(**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门市**区云顶北路842****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5****交易中心)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5-08-08 09:15:00,****门市**区云顶北路842****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5****交易中心)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门市**区体育路95—17号
联系方式:0592-****2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
地址:**街道沧虹路95号第八层B区
联系方式:0592-****08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乐堂、刘瑞凤、危青
电话:0592-****087
网址: zfcg.****.cn
开户名:****
****
2025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