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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对**市******社区****医疗机构设置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1.拟设医疗机构的类别:****服务站
2.拟设医疗机构的经营性质:****政府办)
3.拟设医疗机构的执业地点:**市**区大屯街道育慧北路8号二区9号楼
4.拟设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全科医疗科 /内科 /口腔科 /康复医学科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 /医学影像科(协议) /中医科******
5.拟设医疗机构的床位数:0
6.拟设医疗机构的设置人(设置申请人)的名称:****社区****中心
公示时限:自公示日起五日。
对此项行政许可存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递交至**市**区****事务中心。意见提交方应在书面意见中写明具体意见,说明利害关系,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递交意见地址:**市**区甜水园东里甲一号
****卫健委电话:****2599,****9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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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