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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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不动产及设施类资产整体转让公告(第二次) 项目编号:****
挂牌价
****0000 元
保证金
详见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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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2025-07-29 09:00
截至日期 2025-08-11 17:00
| 项目名称 |
****宾馆不动产及设施类资产整体转让项目(第二次)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年 7 月 29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 08 月11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标的 概况 |
| 标的名称 |
坐落位置 |
测绘面积(㎡) |
装修情况 |
转让底价(元) |
| **宾馆迎宾楼房屋建筑物 |
**市**区南大街337号 |
3364.485 |
精装 |
****8209.75 |
| **宾馆贵宾楼房屋建筑物 |
6644.776 |
精装 |
****8386.44 |
| **宾馆前楼房屋建筑物 |
1870.838 |
精装 |
****315.30 |
| ****酒店(餐厅)房屋建筑物 |
1995.777 |
精装 |
****257.13 |
| **宾馆锅炉房及库房房屋建筑物 |
1972.434 |
/ |
****893.13 |
| **宾馆电子设备、家具等设施类固定资产 |
/ |
/ |
855938.25 |
| 特别告知:1.本项目为整体转让,意向受让方报名及交纳交易保证金既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相关情况。 2.转让标的资产占****宾馆(全民所有制企业),**宾馆迎宾楼、前楼办理了房屋产权证(房权字第****097号),证载建筑面积6057.7平方米,产权性质:自管公产,其他房屋建筑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宾馆土地使用权总面积5646.41平方米,其中的3081.22平方米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张国用[2004]第5-5-11-[1]号、张国用[2004]第5-5-12号、张国用[2004]第5-5-13-[1]号),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地类(用途)为商业服务业。 3.本次****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甘区政发[2025]44号),****宾馆全部资产收回,授权****整体挂牌转让。受让方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转让方向受让方移交全部标的,并配合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办理不动产权证期间,受让方对标的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受任何影响。 4.本次转让标的面积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宾馆****酒店房屋备案意见》及**市房兴房产测绘队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确定。 5.根据《****宾馆用地规划用途的函》,**宾馆所在地块现在的用地性质为商务金融用地。 6.本次转让的****宾馆土地出让金价款。 7.标的不动产部分已出租,其中:前楼已出租2间,出租面积127平方米;贵宾楼已出租17间,出租面积943.28平方米,租赁合同均于 2025年12月31日到期。 8.本次转让****宾馆不动产有关的“**宾馆”名称权、商标权等其他无形资产。 |
|
| 转让方 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以下统称“****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宾馆资产公开处置的批复》 |
| 行为批准备案机构 |
****政府 |
| 交易 条件 |
转让底价(元) |
59,850,000.00 |
| 资金交纳 |
线下支付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 标的交割 |
1.按照转、受让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执行。 2.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交割、过户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负。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转让标的并了解相关情况,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集团网站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登记,上传资格文件等报名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资格审查合格且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的意向受让方,取得参与受让资格。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 2.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部分标的未办理不动产权证,设施类资产可能存在丢失、损坏等情况,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对转让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认可并接受《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的瑕疵或面积勘丈误差、现场踏勘不清、无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3.受让方应在项目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期足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4.转让标的成交价款包含土地出让金价款,但不包含办理转让标的移交和转移登记过程中按规定应缴纳的相关税、费。转让标的在办理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税、费,按照税法及相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5.转让标的成交后的不动产面积以不动产权证书证载为准;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面积与转让公告、产权交易合同所载面积或实际测量面积出现差异的,均不改变成交结果和交易价格。 6.因政策调整、规划变动及其他非转让方因素引起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面积勘测误差)均由受让方承担,且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7.转让标的移交前产生的水、电、暖、气、物业等及其他费用由转让方承担,转让标的在办理水、电、暖、气等相关事项的入户或转移登记手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8.项目成交后,****集团仅向受让方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9.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10.具体情况详见《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等相关文件。本公告事项如有变化,届时将发布变更公告。 |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报名资料及竞价前请务必遵照《转让公告》《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和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投资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交易、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投资。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自行联系踏勘转让标的。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内09:00:00至17:00:00(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的规****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并按时交纳交易保证金。 交纳交易保证金指定账户: 户名:**** 开户行:**银行天成支行 开户行行号:313****14023 账号:101********8706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的规****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并按时交纳交易保证金。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资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交易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2,000,000.00元,交纳的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17:00: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按系统提示交纳。标书代写 2.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集团将在交易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3.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集团交易服务费后余额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集团通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集团通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集团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
|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 |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000.00 |
| 竞价时间 |
另行通知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详见《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报名文件。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康经理199****3474 李经理 152****2076 |
| 踏勘联系人 |
康经理 199****3474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0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市**区品尊商务大厦9****集团**办事处) |
| 其 他 |
****集团网站 www.****.cn 微信公众号:GSCQ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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