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福****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京台高速公路通道支线**至**高速公路****至**阳下段(含**支线)工程-**段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报告内容及专家组意见,现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段位于**市阳下街道、音西街道,涉及范围为台岭隧道(**境)至北亭枢纽(项目终点)段,桩号K24+600至K35+300,总长10.7km。本次评价项目涉河建筑物包括9处桥梁工程,1处路基工程,共计10处,分别为芦院大桥、音西互通西张大桥、音西互通B匝道桥、音西互通C匝道2号桥、音西互通D匝道桥、音西互通A匝道桥、下坂特大桥、高厝中桥、阳下大桥、阳下互通路基工程。
根据相关水利规划及技术规范标准,本次各评价对象所在河段防洪标准均采用30年一遇,建设项目自身防洪标准除下坂特大桥防洪标准采用300年一遇,其余9处均采用100年一遇。
二、评价范围
本次洪水影响评价对象为**段10处涉河建筑物。评价范围为**段区间线路,涉及范围为台岭隧道至北亭枢纽(项目终点)段,桩号K24+600至K35+300,总长10.7km。
三、基本同意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提出的洪水影响综合评价结论。
四、有关要求
1.工程施工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的各项措施,把施工带来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程度。施工期处理好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及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做好施工围堰的清理工作,建成后必须及时处理好弃土、弃渣等,禁止将废弃物倾倒在河道,避免形成新的河障,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2.为了消除或减轻工程建设所产生的不利影响,采取的防治补救措施所需费用应列入工程总投**,****公司筹措解决。
3.本项目应尽可能安排在非汛期进行施工。若在汛期施工,你公司应编制工程施工期年度安全度汛方案,自行组织专家评审后,报我局、市防汛办备案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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