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电务段郑徐高铁末端4芯电缆整治项目单一来源谈判公示
(项目编号:****)
1.单一来源谈判条件
****集团****电务段郑徐高铁末端4芯电缆整治项目已由****以已通过本单位业务外包信息管理系统审批编号:P-XZDW-DW-XH-DL-2025-000034审批,建设资金来自《****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批复单》((2025)财成字32号),发包人为****。
2.项目概况及要求
2.1 项目地点:**电务段徐兰高铁车间管内各站。
2.2 项目内容:对徐兰高铁管内9站(含中继、线路所)区间末端电缆整治,共计612处末端电缆四芯改八芯整治。
2.3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
2.4 项目承接形式: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的发包形式。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铁道部适行,****集团)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6铁路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本项目施工含铁路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
3.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要求
3.1 企业基本条件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②供应商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企业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
①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3 企业业绩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以下业绩,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①2022年01月以来具备铁路电务工程承包业绩证明。
证明材料:①供应商(合同乙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
证明材料说明:(1)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约定工期开工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2)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供应商须另附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4 拟派主要人员要求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至少包括项目经理,其他主要人员由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特征自行安排。
(1)项目经理要求
①资质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信号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社保要求:项目经理须与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社保关系(须具有2025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商社保缴纳证明)。
供应商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2)其他人员要求
①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铁路信号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与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社保关系(具有2025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商社保缴纳证明)。
②安全负责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与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社保关系(具有2025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商社保缴纳证明)。
③其他: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外,供应商可自行拟派其他主要人员(如质量负责人、专业工程师等)。供应商拟派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外其他主要人员的,须提供其他主要人员岗位相关的资质证书与近半年的连续社保证明。
本项目中标人****施工队伍主要成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在上岗前须经****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并取得有效的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3.5 企业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且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证明材料:2023年度和2024年度内经审计或会计机的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等会计报表复印件。
3.6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供应商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5)供应商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发包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6)与发包人或发包业务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9)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铁路局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国铁工程监〔2018〕76号)公布的失信“黑名单”,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证明材料: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履约及行贿犯罪情况表。
(10)供应商2022年1月1日以来所实施的所有项目不得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证明材料:违法、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情况表。
(11)供应商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记录。
(12)承担本项目前期方案编制和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单一来源谈判采用资格后审。
4.《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获取
4.1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次《单一来源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售后不退。
购买《单一来源谈判文件》款项,请以转账形式从参加本次采购的发包人单位基本账户支付到****银行账户,银行账户信息详见本邀请函第九条“联系方式”,转账时请备注“2025-1023-DY标书款”。
4.2 请受邀单位准备好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或开户许可证);(3)资质证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次招标事务的,仅需法定代表人证明);(5)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次招标事务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6)《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购买转账凭证及供应商单位开票(发票)信息。
上述材料请于2025年07月29日至2025年08月01日发包业务代理期间,依照本公告附件“2025-1023-DY单一来源谈判报名表”格式填写后,发送至发包业务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见本公告第九条“联系方式”)。邮件发送后请与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并及时关注邮件回复。邮件主题务必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本次招标项目编号简称+报名资料”,如“XX单位+2025-1023-DY+报名资料”。
5.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谈判办法
本次单一来源谈判,报价方式为供应商二轮自主报价,其中第一轮报价为供应商在最终递交的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总价,****小组与通过初步评审后的供应商谈判后的响应总价。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时间2025年08月08日09时20分。接收响应文件的地点为**省**市**区新庄村53号小区15幢开标室。
7.2 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快递)或当面送达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并应确保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供应商采用邮寄(快递)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需自行承担因响应文件丢失或无法及时送达等因素带来的一切风险。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
8.1 开标时间:本项目不组织开标。
8.2 开标地点:本项目不组织开标。
8.3 开标方式:本项目不组织开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单一来源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cg.****.cn)发布。
10.联系方式
发 包 人:****
地 址:**省**市**区**北路194****电务段
联 系 人:高工
联系电话:150****3459
发包业务代理:**华东****公司
地 址:**省**市**区新庄村53号小区15幢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虞工
联系电话:025-****0350
电子邮件:****@126.com
银行户名:**华东****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第六支行
银行账号:3100 1519 3000 5564 4392
发包人:****
发包业务代理:**华东****公司
2025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