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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委托****承担****生猪屠宰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生猪屠宰生产加工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县
项目概要:**冷库300平方米,**生猪屠宰线设施设备1条,分割生产线1条,副产加工生产线1条,熟食加工生产线1条;购置冷链运输车辆6辆,生猪运输车辆2辆,托运叉车2辆,及其他设备设施等。
项目总投资:项目的总投资为1500万元,企业自筹。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联系人:李弘炎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51****678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联系人:赵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158****5893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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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