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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5〕221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5-07-15 | [ 发布日期 ] | 2025-07-25 |
发布日期: 2025-07-25 10:01:18
重****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关于申请调整**区**镇金龙村、白坪村2025年度市级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相关内容的函》(**府函〔2025〕5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经(津发改审〔2024〕108号)批复可研。现因项目建设条件发生变化,你单位申请调整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投资及招标方式。****水利局、发改委、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津水利发〔2025〕84号),经研究,原则同意所请,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同意将项目名称由**区**镇金龙村、白坪村2025年度市级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调整为**区**镇金龙村2025年度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
二、同意将建设内容及规模调整为项目选址于**镇金龙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基础设施提升及人居环境整治。其中,础设施提升内容为硬化乡村生产便道 641 平方米;人居环境整治包括建筑风貌整治 75 栋,建筑外立面处理面积 13406.15平方米;
三、同意将项目总投资由586.64万元调整为249.85万。其中,工程费用225.3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4万元,预备费10.08万元;
四、同意将施工招标方式由公开招标调整为不招标;
五、该文件与原批复文件(津发改审〔2024〕108号)配套使用,未尽事宜以原批复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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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