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鹤市镇乡村振兴示范站充电设施建设项目

审批
广东-河源-龙川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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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鹤市镇乡村**示范站充电设施建设项目概算的批复

****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县鹤市镇乡村**示范站充电设施项目立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鹤市镇旅游基础设施升级,提升旅游服务水平,缓解景区游客“充电难”问题,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县鹤市镇乡村**示范站充电设施项目工程概算报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6-441622-04-01-797769),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法人单位:****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鹤市镇罗乐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要搭建约54平方米的停车棚(包括场地硬底化、停车地锁、场站标识等)、**2台新能源充电桩(120kW双枪1台,14kW双枪1台,合共装机功率134kW)以及配套用电设施。
五、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5.28万元(最终以财政评审为准),建设资金拟从**市对口帮扶协作资金中列支。
六、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关于**县鹤市镇乡村**示范站充电设施项目资金来源的情况说明》、《土地权属证明》、《**对口帮扶协作驻**工作队会议纪要》等文件。
七、项目规划、用地、安全生产等,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八、该项目招投标详见本批复所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九、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附件:1.**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门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监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发改委、****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规定》等的相关规定,因该项目投资标准及规模未达到招标数额规定,核准该项目全部**工程、设计、监理、其他不采用招标方式。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