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因长护险评估工作需要,现公开采购长护险评估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长护险评估人员保险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
3.预算金额:¥5200元。
4.本项最高控制价:¥52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贰佰元整)。
5.资金来源:单位资金。
二、采购须知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并同时符合本采购函“三、商务要求”。
(二)对本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请在2025年7月30日08:00时―2025年8月1日17:00到我院报名(节假日除外)。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法人报名只需要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均盖鲜章。
(三)供应商如对本采购函报价,即表示响应我方的技术参数要求,如果出现虚假应标,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三年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采购活动。
(四)本次采购采用最低价评标法,在符合我院采购需求、质量、技术参数、商务要求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标书代写
三、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清单
| 序号 |
保险种类 |
购买人数(人) |
最高单价限价(元/人/年) |
合计金额(元) |
| 1 |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26 |
200 |
5200 |
| 合计 |
5200 |
|||
(二)服务要求
人身意外保险(34.7万):
(1)赔偿限额:意外身故、残疾每人每次赔偿限额20万元;意外医疗费用人民币2万元;突发急性病身故或猝死赔偿限额10万元,意外住院津贴150元/天(每次最高给付90天,全年累计给付180天)。
(2)保障范围:
①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的,保险人应在被保险人提交资料并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依照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
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医院****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保险人应在被保险人提交资料并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按约定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③伤残评定标准适用《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 0083—2013)****管理委员会发布,保监发〔2014〕6号)。
2、服务响应时间:
(1)一般时间处置24小时内响应。
(2)紧急事件处置提供7x24x365服务。
三、商务要求
(一)付款方式和条件:合同签订并收到供应商提交的足额盖章的付款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将保险费一次性全款汇入对方指定账户。
(二)供应商收到本项目款项后,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纸质保险单、合法有效足额增值税发票的出具,并将保险单、合法有效足额增值税发票送达****。
(三)服务期限:自保单生效日起1年。
四、供应商投标函组成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参加);
(三)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参加);
(四)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五)报价函以及附件要求提供的内容。
五、标书投递时间及地址
供应商投标函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7日上午10:30之前。标书代写
联系人:季老师
联系电话:191****6369
地址:**市羊安街道金泉大道5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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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