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一季度涉工信领域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
诏工信〔2025〕32号
各乡镇经贸办、****园区、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办公室印发的通知》(诏政办发〔2025〕3号)文件要求,加快促进工业增产增效,现将涉及工信领域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及申报材料
(一)申报流程。各乡镇(区)经贸办(经发局)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二)申报材料。企业除提交具体奖励事项的申报材料外,均需提供以下基本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承诺书(见附件2);3.企业信用情况证明(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并截图)。以上申报材料一式2份(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申报企业公章,确保与原件一致),并提交扫描电子文档。
(三)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9月31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标书代写
二、申报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鼓励企业不停产、少停产、早复产
1.奖励对象。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1月25日后放假和1月31日前复工的,认定为不停产企业;放假后在2月6日前复工的,认定为少停产企业;放假后在2月12日前复工的,认定为早复产企业。
2.奖励标准。不停产企业给予一次性3万元;少停产企业给予一次性2万元;早复产企业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奖励。
3.申报材料。企业提供放假、复产时间,不停产、少停产、早复产的认定由各乡镇、****管委会审核盖章确认,填报《鼓励企业不停产、少停产、早复产情况汇总表》(附件1)。
(二)鼓励企业增产增效
1.奖励对象。在一季度用电量增长4%(含)—6%且一季度产值正增长的规模以上企业。
2.奖励标准。用电增量部分给予0.1元/千瓦时的奖励。
3.申报材料。免审即享,企业无需提供申报材料。按照统计口径,由工信部门从一季度产值正增长的企业中,筛选用电量增长4%(含)—6%的企业名单(****公司审核确认)。
(三)鼓励企业开拓市场
1.奖励对象。一季度参与“家居建材、新能源(光伏)、绿色纸业”专场供需对接活动,并在活动中签订销售订单达3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双方。
2.奖励标准。企业牵手销售订单达3000万元(含)以上,给予供需双方各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牵手销售订单达5000万元(含)以上,给予供需双方各10万元一次性奖励。
3.申报材料。提供签约文本复印件(加盖双方公章)。
三、联系方式。县工信局工业股 李锐舟 136****6875
附件2:承诺书
****信息化局 ****财政局
2025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