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扶贫办 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豫扶贫办〔2017〕129号)、《****办公室关于印发**省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市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财政局 ****组织部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的通知(安财预〔2025〕169号)7800万元。
二、分配原则
(一)市派驻村第一书记工作****市委组织部根据市派第一书记人数测算分配2525万元。
(****市委****小组《关于印发**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先导区(片区)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安农组发〔2025〕1号文件,按省级先导区每县300万元,市级片区每县100万元,市级参照片区建设内容和标准集中连片治理每县50万元标准测算分配支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先导区资金1200万元。
(三)根据安财预〔2025〕122号《****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省级(第二批)和市级资金的通知》文件中附件《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省级和市级资金分配表》测算分配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285万元。
(四)按照安财农〔2021〕11号《**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市级可按照不超1%的比例从市级衔接资金中安排项目管理费”测算分配市级项目管理费78万元。
(五)剩余的3712万元,按照市级资金管理办法中明确的4个因素以3:3:3:1比例进行测算,即“相关人群数量及结构、相关人群收入、政策性因素、绩效因素”的权重,测算分配每个县(市、区)2025年市级衔接资金规模。
三、分配结果
综上所述,市本级下达财政衔接资金7800万元,分配测算结果如下:市本级78万元、**市1050万元、**县748万元、**1762万元、**县1249万元、**县809万元、**区243万元、**区232万元、**区868万元、**区7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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