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南明湖水域管理设施停泊及维修保养中心工程建筑设计方案公示

审批
浙江-丽水-莲都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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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瓯**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湖水域管****保养中心工程建筑设计方案公示
索引号: **** 发布时间: 2025-07-30 10:35:41

本项目为长江经济带瓯**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湖水域管****保养中心工程。建设单位为****。项目位于**区塔下村。建设单位委托****编制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发改委联合我局组织各部门审查。现方案已由设计单位修改,我局对该方案进行公示如下:

一、本项目地块位于**区塔下村。项目地块北侧为绕城公路,东侧为跨**湖铁**,西侧为跨**湖高铁桥,南侧为**湖。项目分两期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环卫船及公务船泊位、管理用房、船舶停放场及清运中转站等相关配套设施,具体详见总平面图及效果图。

二、主要经济指标

总用地面积2003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30平方米,建筑面积630平方米,容积率0.03,建筑占地面积365平方米,建筑密度1.8%,绿地率22%,机动车位19个(包含3个垃圾清运车位),非机动车位10个,**总泊位数23个,其中2个环卫船作业泊位(兼500吨级船舶泊位)、9个环卫船泊位、11个公务船泊位、1个船舶上岸泊位。项目分两期建设,具体分期情况及布局情况详见总平面图。

三、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图纸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天,至8月9日止。对本项目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持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身份证明)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相关利害关系人有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权利。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地址:****规划局**分局314室(北苑路192号),联系电话****245、****246。

****规划局**分局

2025年7月30日

公示附图.pdf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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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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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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