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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5********852423G | 建设单位法人:刘安森 |
| 钟凤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社区 |
| **县大桥河一、二、三级电站河段河道治理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22-E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省****县 |
| 经度:105.27927,105.29112 纬度: 25.79232,25.79129 | ****机关:**南****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2-24 |
| 州环核〔2024〕15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18.67 |
| 4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5********852423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2301MADFGYJ99E | 验收监测单位:无 |
| 无 | 竣工时间:2024-10-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6-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7-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index/news/announcement_detail?id=33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不属于生产类项目,不涉及生产规模。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不属于生产类项目,不涉及生产规模。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不属于生产类项目,不涉及生产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不属于生产类项目,不涉及生产工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陆生生态保护措施 1)陆生植物保护及恢复措施 施工活动集中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防止肆意扩大施工范围,减少施工对植物的影响范围。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选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尽量减少占地面积,减少植被破坏;减少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产生,及时清运多余的土石方、及时清运生活垃圾,以减轻对植被的占压、干扰和破坏。对施工区形成的裸地要及时采取工程措施,可绿化的土地要全部进行绿化。场地内建筑物垃圾、生活垃圾清扫干净后,施工单位方可退场,防止工程施工固废挤占植被生存空间。在施工活动过程中,若遇珍稀野生植物,应立即停止施工活动,应上报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并在管理部门指导下,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宣传,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和保护能力。 本工程施工期剥离临时占地区表土,表土单独堆放于施工临时占地范围内,周边砌袋装土临时挡墙,表土堆表面采用彩条布临时防护,周围根据地形设置简易排水沟。施工结束后,利用剥离表土对临时占地区进行覆土绿化,撒播草种,种植乔木、灌木。树草种均来源于秧坝****基地,并于周围植物相协调,禁止引进外来物种。 2)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施工单位在开工前,针对野生动物保护开展宣传教育。施工活动集中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防止肆意扩大施工范围,减少施工对动物的影响范围。尽量减少人员活动、施工噪音、灯光等对两栖类、爬行类、鸟类动物的不利影响。在施工现场设置警示或提示牌,警示或提示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野生动植物出没要自觉加以保护,并严禁伤害与猎杀任何野生动物。 (2)湿地保护措施 加强对施工区周边湿地植被的保护,未经允许,不得扩大施工范围造成对湿地植被的破坏。保护河岸带以火棘、马桑、悬钧子为典型的灌丛植被,工程施工过程中,可对上述河岸带灌丛植被进行人工抚育,施工结束后及时移栽至护岸后侧,用于护岸树种,恢复河岸植被至天然状态。严禁将未经处理的废污水排入河道内污染水体,破坏水生植物的生长环境。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保护植物,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挂牌、拦挡、宣传等保护措施,禁止破坏保护植物。施工结束后,对岸坡表土裸露区域播撒草种,草籽主选黄茅、芒其草等当地植被,保证撒播密度、覆盖率、生物量。 (3)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根据鱼类习性特性,合理选择涉水作业时间,尽量避让鱼类产卵期。根据河道堤岸护脚建设特点,选择符**生生态保护的低影响工艺,采用生态**型护岸(坡、底),禁止爆破施工,采用人工+机械相结合的低扰动施工工艺。选择符合环保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维护良好的机械运行工况,禁止存在漏油或受油类污染的机械设施进入河道。本工程围堰施工前,采取人工驱鱼措施,将鱼类驱赶至围堰范围之外,减少围堰范围内的滞留鱼类。本工程施工期落实鱼类救护,对于围堰滞留鱼类和施工作业受到伤害鱼类,委托渔业部门或专家指导,实施鱼类暂养和放生措施。禁止在河道内清洗含油施工机械,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施工期间加强施工人员的渔业管理法律法规、禁渔制度、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宣传工作,严禁炸鱼、毒鱼。 (4)其他生态影响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①施工时应采取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各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进行,以免造成周围植被、土壤的大面积破坏和干扰动物的栖息环境。施工河段下游不涉及水产种质**保护区和供水工程取水点,不会对以上水环境敏感目标造成影响。 ②在工程建设期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随意砍伐树木。 ③在施工前采取相关措施对施工区域的爬行动物、飞鸟等进行驱离,并提供暂时生存的环境或帮助寻找新的生存环境,施工过程中如出现蛇等应进行放生,如遇幼鸟或施工误伤的动物应进行救治。 ④为将施工活动的影响范围降至最低,应根据施工总体平面布置,确定施工用地范围,进行标桩划界,禁止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占地区,严禁任意越界破坏周围植被。 ⑤合理选择施工时间,避开动物繁殖季节施工,避开雨季施工。 2)减缓措施 ①施工期应尽可能通过集中堆存等方式保护开挖产生的表层熟化土壤,杜绝随意堆弃造成水土流失和**浪费,做到物尽其用,减少弃渣量。在临时堆场设置围挡防止流失,并采取覆盖措施(如毡布等)防风防雨。 ②施工前期制定合理的土石方工程施工组织计划,严格管理,围堰等施工应尽量安排在非汛期,尽量避开雨季施工。 ③合理组织土石方调配,尽量做到即挖即运;优先用于自身工程回填,区域内多余土方可在别的区域内部统筹安排。 ④在地面施工过程中,应避免在大风季节以及暴雨时节作业。对施工破坏区,施工完毕,要及时平整土地,并种植适宜的植物,以防止发生新的土壤侵蚀。 ⑤施工期应先建设各种排水设施,将雨水及时排走,避免在场地形成水漫流,导致水土流失增加。 ⑥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要合理清运至防洪堤外侧与其余低洼地带回填处理,不得将废弃土石任意裸露弃置,以免遇降雨引起严重的水土流失。 ⑦降低施工污染。施工期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降低大气、噪声、水质污染,维持工程区动物基本生存环境,并降低施工活动对其所造成的干扰。 ⑧尽可能避免在堤岸基础开挖过程采用爆破方式,减少对水生生物的不利影响。 ⑨项目施工及河岸建设应尽量塑造近自然水域形态和亲水岸线,尽量避免采取完全硬化措施。 3)修复措施 本工程施工期剥离临时占地区表土,表土单独堆放于施工临时占地范围内,周边砌袋装土临时挡墙,表土堆表面采用彩条布临时防护,周围根据地形设置简易排水沟。施工结束后,利用剥离表土对临时占地区进行覆土绿化,撒播草种,种植乔木、灌木。 ①对于临时占地及新开辟的临时便道等破坏区,项目建设结束后应进行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凡受到施工车辆、机械破坏的地方均要进行土地平整、耕翻疏松(要求深翻表土30~40cm),并在适当季节进行植树、种草工作,恢复地表原有的稳定状态。 ②绿化和植被恢复选用当地自然生态物种,优先选用适合当地土壤及气候条件的树种、速生树种等,做到自然生态平衡,慎引进外来物种,破坏当地生态系统。 ③项目临时占地均复垦为原始用地类型,应严格按照相关复垦要求进行复垦,同时加强管护,提高恢复效果及速度。 ④临时占地原占地类型为耕地的,可以采用播撒草籽,以恢复表层土壤的肥力。 4)管理措施 ①完善施工期的环境管理,设立环境管理机构,明确其职能,落实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的监督管理措施。 ②加强项目完工后对河流环境的管理工作。两岸废水及生活垃圾不得排入河道,以防止毒害水生生物和造成水体污染。 ③施工进场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工地及周边地区,设立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科普性宣传牌,包括生态保护的科普知识、相关法规、本项目拟采用的生态保护措施及意义等。 ④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禁止捕杀野生动物,尤其是项目区内省级保护动物蛙类和蛇类。 ⑤在污水管道施工前应做好施工期交通组织方案,尽可能减少对居民出行的影响。 5)生态影响监测措施 施工期重点监测施工活动干扰下生态保护目标的受影响状况,如植物群落变化、重要物种的活动、分布变化、生境质量变化等,运行期重点监测对生态保护目标的实际影响、生态保护对策措施的有效性以及生态修复效果等。可根据项目区域实际生态环境状况和运行期生态环境恢复情况选择适宜的监测频次。 2、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1)密切注视风情、雨情、水情,掌握防洪、台风情况,检查防洪、防台风措施落实情况加强。 (2)严格按照相关施工方案,在实施施工治理前先行完善项目截排水沟、临时挡土墙等水土保持防护设施。 (3)施工单位严格施工管理,文明施工,监理单位加强现场监理,必须按照方案设计要求落实该区的水土保持措施,严禁乱倾倒土石方;土石方搬运过程中应对洒落土石方及时进行清理。 (4)加强对覆土复垦区域的管护,提高绿化的实际效果,加快植被恢复速率,缩短恢复时间。 (5)加强施工期及复垦后的水土保持监测,及时对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效果进行动态评估,采取动态的组织管理措施。 (6)加强水土保持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施工承包商和各级管理人员的水土保持意识。 (7)认真组织方案的实施,施工中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定期检查,并接受社会监督。 3、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①设置必要的防尘硬件措施。②在施工出入口设置车辆轮胎冲洗池,水使用的是循环水,经过沉淀池、清洗池再循环使用,由专人负责,确保现场车辆轮胎泥浆不带入乡镇道路。配备防尘布、防尘网。③施工中挖方和填方应采用湿法作业抑制扬尘,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及时回填,减少粉尘影响时间。④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路线。⑤施工作业应尽量避开大风天气,对施工场地和运输车辆行驶路面定期洒水。⑥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施工现场的砂土等要集中堆放,采用覆盖等措施。⑦加强施工管理,贯彻边施工、边防护的原则,施工现场在敏感区域段设围栏,减少施工扬尘的扩散及景观影响。⑧对敏感点分布的河段施工过程中尘土进行定期清理,每日洒水。 (2)施工机械废气防治措施 严格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使用符合标准的油料或清洁能源,使其排放的废气能够达到国家标准。不使用发动机耗油多、效率低、排放尾气严重超标的老旧车辆。并加强对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使发动机处于正常、良好的工作状态。 (3)恶臭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淤泥尽量即清即运,由密闭车辆运至河道两侧沥水后运至防洪堤外侧与其余低洼地带回填处理;对沥水恶臭及时喷洒除臭剂;淤泥沥水干化回填后本项目恶臭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也会停止。 (4)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 柴油发电机产生尾气经发电机自带尾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基坑废水:直接向坑内投加絮凝剂,坑水静置2h后,沉淀后的基坑废水上清液用水泵抽出用于小范围洒水防尘。(2)清淤底泥排水:将渗滤液引至沉淀池沉淀后回用。(3)生活污水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依托居民房屋已建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用地做农肥,不外排。(4)车辆清洗废水:在施工区设沉淀池,将车辆清洗废水沉淀后回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5)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收集后投加絮凝剂对废水进行絮凝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抑尘。 5、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为减少项目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本环评建议施工过程中采取以下措施: (1)施工期间严格控制和管理好生产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优化作业安排。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期各阶段中以土石方阶段的挖掘机对声环境影响最大,要合理选择放置设备的位置,注意利用自然条件减噪。 (2)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维护,保持机械润滑,避免由于性能差而增大机械噪声,减少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程度;振动大的机械设备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3)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避免夜间、午休期间施工。(4)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采取临时围挡措施。(5)在河道较窄且分布有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目标的河段建临时围挡等。 6、施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弃土(含清淤污泥):本项目土石方挖填平衡,其中实际不涉及石方开挖,开挖土方用于低洼地带回填;清淤污泥临时堆放至河道两侧沥水后运至防洪堤外侧与低洼地带回填处理。(2)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主要为临时指挥营地产生,产生量较少,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至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废水事故排放风险防范措施 针对项目施工期间各个不同工程施工产生的废水,做好各工程的集中收集,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可直接回于项目场地洒水及工程用水,严禁项目施工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中。施工期设置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收集,同时设置施工围堰避免废水进入河道。项目河道清淤期间应做好导流,保证施工河段不进水,避免对大桥河水质造成污染。 (2)施工机械渗油风险防范措施 施工时段避开洪水期,确保边坡稳定,避免边坡塌方。做好导流和施工废水收集,同时设置施工围堰避免废水进入地表河道。急弯、危险地段设置限速禁鸣标识牌,杜绝因车辆碰撞、侧翻导致油类污染水体。施工机械禁止在河道内加油,如需加油必须在河岸上,禁止汽油或柴油进入河道。 8、施工围堰拆除处置措施 围堰是临时建筑物,导流任务完成后,要按设计要求进行拆除,避免影响永久建筑物的施工及使用。土石围堰相对来说断面较大,拆除工作一般是在运行期限最后一个汛期过后,随上游水位的下降,逐层拆除围堰的背水坡和水上部分。土石围堰的拆除使用挖掘机开挖进行。项目采用分段施工,本段施工结束后,对围堰进行拆除,围堰为袋装土石,****政府指定地点堆放。 9、营运期采取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为河道治理工程,主要为**防洪堤、堤岸护脚与河道清淤疏浚,其环境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运营期无生产设备。本项目运营后,区域植被覆盖相对以前有较大提高,生态系统得到一定恢复及补偿;本项目主体工程内容已取得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文件(详见附件3),批复中同意工程主体结构设计及相关建设内容;且本项目工程内容结合实际需求合理**防洪堤工程;故项目实际工程内容合理可行,本次评价无工程优化调整建议;为有效巩固河道治理成果,本次评价建议采取以下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建设单位定期委托专业人员对河道治理工程进行维护保养,及时对损坏的防洪堤与堤岸护脚进行修复;(2)对河道两侧居民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当地居民个人环保意识,降低人为因素对防洪堤与堤岸护脚的损坏风险等。 | 实际建设情况: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已恢复河道两岸植被,已完成治理河段主河道的清淤工作,河道两岸已人工植树种草等。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设置了施工围挡,车辆运输过程篷布遮盖、限速,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封闭施工,加强现场管理等措施。 (2)加强施工管理,定期对路面进行清洁保养等措施减少废气影响。 3、水污染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内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淤泥渗滤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围居民化粪池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作施工防尘,不外排。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修保养;优化施工平面布局;控制车速,禁止鸣笛;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 5、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置。开挖和清淤的土石方、砂卵石、淤泥等经自然干化后用于防洪堤后边坡回填、老河道土地复垦以及周边被河水冲垮损毁或地势低洼带回填利用,无随意丢弃等现象。 本项目在施工期采取了有效的生态保护及防治措施,通过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加强施工管理以及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减缓对周边土地、植被及动植物栖息也的影响,有效的完成了环评报告方案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同时施工场地迹地恢夏良好,无相关环境遗留问题。 6、本项目为河道治理工程,主要为**防洪堤与河道清淤疏浚,其环境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运营期无生产设备。本项目运营后,区域植被覆盖相对以前有较大提高,生态系统得到一定恢复及补偿;为有效巩固河道治理成果,建设单位采取以下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定期委托专业人员对河道治理工程进行维护保养,及时对损坏的防洪堤与堤岸护脚进行修复;(2)对河道两侧居民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当地居民个人环保意识,降低人为因素对防洪堤与堤岸护脚的损坏风险等。 本项目为河道治理工程,其环境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运营期没有产生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环节和因素,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工程建设之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区域内原有生物量不会减少,工程对区域自然生态系统产生能力的影响能够维持在系统承受的范围之内,本项目建设对评价区的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影响不大。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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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弃土(含清淤污泥):本项目土石方挖填平衡,其中实际不涉及石方开挖,开挖土方用于低洼地带回填;清淤污泥临时堆放至河道两侧沥水后运至防洪堤外侧与低洼地带回填处理。(2)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主要为临时指挥营地产生,产生量较少,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至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施工人员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置。开挖和清淤的土石方、砂卵石、淤泥等经自然干化后用于防洪堤后边坡回填、老河道土地复垦以及周边被河水冲垮损毁或地势低洼带回填利用,无随意丢弃等现象。 |
| 1 | (1)陆生生态:①施工前印发环境保护手册,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意识的宣传教育;②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对工程区植被的破坏;③将施工活动的影响范围降至最低,应根据施工总体平面布置,确定施工用地范围,进行标桩划界,禁止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占地区,严禁任意越界破坏周围植被;⑤在施工建设过程中的填挖土方,会产生水土流失,可建立工程与植被相结合的复式挡土墙,挖排水沟或截水沟、进行绿化等措施,防止雨水冲蚀泥土。⑥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防止泥土外溢,尽可能降低对生态环境的潜在影响。⑦施工结束后对项目临时占地进行复垦;项目自身绿化工程所用植物应采用本地植物。 (2)水生生态:控制施工强度,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施工尽量安排在枯水期,避免雨季施工,减少清淤施工对河流的扰动及对下游河段水质影响;施工设置河道围堰,分段围堰导流。 | (1)陆生生态:①施工前印发环境保护手册,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意识的宣传教育;②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对工程区植被的破坏;③将施工活动的影响范围降至最低,根据施工总体平面布置,确定施工用地范围,进行标桩划界,禁止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占地区,严禁任意越界破坏周围植被;⑤建立工程与植被相结合的复式挡土墙,挖排水沟或截水沟、进行绿化等措施,防止雨水冲蚀泥土。⑥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防止泥土外溢,尽可能降低对生态环境的潜在影响。⑦施工结束后对项目临时占地进行复垦;项目自身绿化工程所用植物采用本地植物。施工临时占地恢复到原有状态或进行绿化,河道无遗留的施工环境问题,弃渣土石方无堆放流程河道内外两侧生态明显改善恢复。 (2)水生生态:控制施工强度,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施工尽量安排在枯水期,避免雨季施工,减少清淤施工对河流的扰动及对下游河段水质影响;施工设置河道围堰,分段围堰导流;河流水质不受影响;水生生态不受影响。 |
| 1 | 施工时段避开洪水期,确保边坡稳定,避免边坡塌方。做好导流和施工废水收集,同时设置施工围堰避免废水进入地表河道。急弯、危险地段设置限速禁鸣标识牌,杜绝因车辆碰撞、侧翻导致油类污染水体等。 | 施工时段避开洪水期,确保边坡稳定,避免边坡塌方。做好导流和施工废水收集,同时设置施工围堰避免废水进入地表河道。急弯、危险地段设置限速禁鸣标识牌,杜绝因车辆碰撞、侧翻导致油类污染水体等;经采取措施后风险降至最低。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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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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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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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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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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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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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