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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5********852423G | 建设单位法人:刘安森 |
| 陈剑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光照镇 |
| **县光照镇孟寨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22-E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省****县 |
| 经度:105.29411,105.27542 纬度: 25.86064,25.87225 | ****机关:**南****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2-24 |
| 州环核〔2024〕15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595.92 |
| 12.78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5********852423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2301MADFGYJ99E | 验收监测单位:无 |
| 无 | 竣工时间:2025-03-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6-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7-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index/news/announcement_detail?id=34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不属于生产类项目,不涉及生产规模。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不属于生产类项目,不涉及生产规模。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不属于生产类项目,不涉及生产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不属于生产类项目,不涉及生产工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1、陆生生态 1)工程占地 ①永久占地的影响:项目采取分段开挖、分段施工,对挖方及填方过程中形成的土堆及时清理,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遇到较大降雨冲刷,同时采取边施工、边恢复,并播种草籽恢复生态环境。②临时占地的影响:对于临时占地涉及基本农田的,做好表层耕植土的保护,施工结束后分层回填,确保不降低基本农田质量,不会影响农民耕种;加强临时占地的保护,项目采取分段开挖、分段施工,同时采取边施工、边恢复,及时恢复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材料进行清除。项目临时占地对植被造成暂时性的破坏,由于临时占地在工程中采用表土剥离后用于绿化回填的措施,剥离表土中留存有大量的植物根系和种子,当用于绿化回填后植被会在较短时间内恢复。项目临时占地涉及基本农田的采取边施工、边恢复,及时恢复临时占地,施工结束段进行回填覆盖,覆盖完成后相应的占地得到全部恢复,基本不会对土地造成不良影响。 2)对陆生植被的影响:工程占地范围内主要为荒草地、灌丛植被、灌草丛植被、乔木植被及农田植被,工程建设中应严格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当施工结束后,及时开展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工作,当植被恢复到一定程度时,工程建设对区域水土流失的影响也随之减缓。 3)对动物的影响:工程占地范围内陆生野生动物多为常见鸟类、鼠类、爬行类,尚未发现大型野生哺乳动物等。河道整治过程中,随着基础开挖平场,爬行类、啮齿类动物、鸟类等将向河道整治范围及临时工程占地范围外迁徙,河道整治工程完成后,临时工程拆除并修复后,部分鼠类和昆虫将回迁;其他影响可通过宣传教育等措施加以避免。 2、水生生态 河道治理工程的施工,底泥被挖走后,由自然演替而来的河床环境将会改变,原本深浅交替的地势会变得平坦;这些影响基本都是不利的,但同时也是可逆的,而且影响时间较短,在施工完成一段时间后,因施工造成的水生生态系统的破坏将会得到恢复。本次治理河段及下游区域无鱼类集中的索饵场、越冬场、产卵场,不存在对鱼类越冬、产卵场、索饵场造成影响。本工程导流方式以河堤基坑开挖留坎为主,工程利用现有砂卵石并配备砂袋作为上游围堰和纵向围堰,河道两侧施工交替进行,不会对河流造成阻断,维护非施工侧的水域河道生境,不影响鱼类栖息生境及通道。围堰清淤施工时,清淤面的水抽排干净,会使鱼类的栖息环境受到一定破坏,由于清淤工程施工期为冬季,鱼类觅食需求减小,因此清淤施工造成浮游动物的对鱼类觅食行为影响较小。 3、对生态稳定性的影响分析 孟寨河河道评价范围内对植被影响有以下特点: ①根据现场踏勘,河道两岸以人工植被为主,其中沿河灌木林地、荒草地占多数,从占用植被的重要性来看,工程占用植被不属于具有生态学意义上的保护价值的重要植被类型。 ②从占用植被的可恢复性来看,永久占地可以通过绿化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临时用地可以基本恢复。 ③从最终影响来看,工程建设对区域植被的稳定性和环境服务能力影响的范围较小、程度不大,不会导致区域植被类型消失。 4、对植被群落演替的影响分析 项目堤防工程施工建设形成裸地,采取针对性措施预防因工程建设引起外来物种明显扩大分布范围,进一步加重生物入侵预防工作力度。 5、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分析 ****工会导致区域生物多样性有一定程度的降低,及时采取植被恢复,禁止猎捕、杀害国家及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禁止破坏野生动物的生息繁衍场所和生存条件等措施,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区域复绿,野生动物会返回原栖息地生活,对野生动物的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为**县光照镇孟寨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属于河道治理工程,工****管理站,无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等污染物产生。 (1)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对陆生生态影响 本项目为防洪、河道治理工程,项目不存在营运期,工程施工完成后不新增占地、不产生污染物,且本项目建成后对区域防洪、水土保持、河岸生态恢复以及景观具有积极作用,因此工程施工完成后对生态为有利影响。施工期结束后对农田回填区进行覆土整治,采取耕植土复垦、撒播草籽的措施恢复,对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是有利的。 2)对水生生态影响 河道目前生态环境较差,通过本工程的实施,可改善水质,恢复和完善河道水生态系统,增加河道生态景观效果,提高河道的自净能力。本工程通过疏浚清淤,可降低底泥对上浮水的污染物释放强度,有效提高水质,通过人工增氧可与水体中的黑臭物质发生氧化反应,减少黑臭物质降低水体的化学需氧量,同时可以补充水体中的溶解氧,增强水体的自净能力,改善水质。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防洪堤建设过程中,同步完善滨水带建设、绿化提升,改善区域环境;河道清淤实施后,清除了孟寨河流域的水环境内源,降低了河流污染负荷,改善水环境质量。 ①对河道水环境的改善作用 本工程通过疏浚清淤,可降低底泥对上浮水的污染物释放强度,有效提高水质,通过人工增氧可与水体中的黑臭物质发生氧化反应,减少黑臭物质降低水体的化学需氧量,同时可以补充水体中的溶解氧,增强水体的自净能力,改善水质。 ②对水文情势影响 工程建设后,项目治理河段均达到10年一遇洪水标准,河道水面线较天然情况下有明显降低,幅度在0.01~1.5m之间,河流的水力条件得到了一定的改善,河道糙率有所减小,因而治理后的水面线比天然水面线要低。转弯堤线采用直线和圆弧连接,基本保持原有岸线曲线,最大程度减少了对河道的占用,河道洪水通过本河段的流量、流速等基本维持现状,本工程围堰较矮,蓄水高程低,****水库容,对下游河流的水文情势影响较小。防洪堤建成后岸边局部的原有的水凼、紊流等将减少,护脚石料间形成的间隙会形成新的紊流,上部河岸地形和水流形态基本保持不变。河段岸线由原来弯延曲折变得较为顺直,河水流速加快;中央主河道生境形态则基本保持不变,生境多样性逐步恢复。对局部原河床较窄或河岸建筑物及淤积造成河道过流断面减小的河段不同程度拓宽原有河道,总体而言,项目建设不会阻断河道,河流水文情势总体不会发生较大的变化。 孟寨河水位流量变化情况:孟寨河通过**河堤及岸线整治等工程措施后,恢复原河道流态和廊道,河道过流更为顺畅。将治理河段终点断面作为本次设计水面线控制断面,采用曼宁公式计算复核治理河段终点断面水位流量关系曲线;治理河段局部为“U”型河流,局部有急流,整段无较大回水现象,本次设计治理前n参考“天然河道糙率参考表”取0.040~0.045,由于本次整河段清淤,糙率取值变小,水流顺畅,局部水头损失减小,整治后更利于河道行洪。根据项目主河道治理前后水面线成果图可知,河道水面线较天然情况下有明显降低,幅度在0.01~1.5m之间,河流的水力条件得到了一定的改善,河道糙率有所减小,因而治理后的水面线比天然水面线要低,提高了河流的抗洪能力。 (3)社会环境 工程建成后,进一步完善了孟寨河流域的防洪能力,有效保护两岸耕地和生命财产安全,有利于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4)景观环境影响分析 运行期景观环境影响主要从景观布局、景观美学上分析工程建成后区域景观的特点与变化。工程建成后,昔日杂乱无章的河滩将被整齐的防洪堤所代替,明晰河道范围,对沿岸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一个**的周边环境。工程建成后,将改变目前工程河道景观,河道清淤使得沿线的水质得到净化,河道景观比现状大为改观。总体上看,本工程建成后将改善河道景观和生态环境,增强河道的景观美学性。 | 实际建设情况:(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已恢复河道两岸植被,已完成孟寨河主河道的清淤工作,河道两岸已人工植树种草等。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设置了施工围挡,车辆运输过程篷布遮盖、限速,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封闭施工,加强现场管理等措施。 (2)加强施工管理,定期对路面进行清洁保养等措施减少废气影响。 3、水污染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内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淤泥渗滤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围居民化粪池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作施工防尘,不外排。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修保养;优化施工平面布局;控制车速,禁止鸣笛;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 5、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置。开挖和清淤的土石方、砂卵石、淤泥等经自然干化后用于防洪堤后边坡回填、老河道土地复垦以及周边被河水冲垮损毁或地势低洼带回填利用,无随意丢弃等现象。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为河道治理工程,主要为**防洪堤、堤岸护脚与河道清淤疏浚,其环境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运营期没有产生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环节和因素,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工程建设之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区域内原有生物量不会减少,工程对区域自然生态系统产生能力的影响能够维持在系统承受的范围之内,本项目建设对评价区的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影响不大。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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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本项目清淤淤泥临时堆放至河道两侧,经自然干化后运至周边地势低洼的农田场地进行回填利用。施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做到规范合理处置,不向环境排放,不对环境造成影响。 | 施工人员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置。开挖和清淤的土石方、砂卵石、淤泥等经自然干化后用于防洪堤后边坡回填、老河道土地复垦以及周边被河水冲垮损毁或地势低洼带回填利用,无随意丢弃等现象。 |
| 1 | (1)陆生生态:①施工前印发环境保护手册,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意识的宣传教育;②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对工程区植被的破坏;③将施工活动的影响范围降至最低,应根据施工总体平面布置,确定施工用地范围,进行标桩划界,禁止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占地区,严禁任意越界破坏周围植被;⑤在施工建设过程中的填挖土方,会产生水土流失,可建立工程与植被相结合的复式挡土墙,挖排水沟或截水沟、进行绿化等措施,防止雨水冲蚀泥土。⑥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防止泥土外溢,尽可能降低对生态环境的潜在影响。⑦施工结束后及时对项目回填区进行复垦。 (2)水生生态:控制施工强度,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施工应安排在枯水期,避免雨季施工,减少清淤施工对河流的扰动及对下游河段水质影响;施工设置河道围堰,分段围堰导流。 | (1)陆生生态:①施工前印发环境保护手册,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意识的宣传教育;②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对工程区植被的破坏;③将施工活动的影响范围降至最低,确定施工用地范围,进行标桩划界,禁止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占地区,严禁任意越界破坏周围植被;⑤建立工程与植被相结合的复式挡土墙,挖排水沟或截水沟、进行绿化等措施,防止雨水冲蚀泥土。⑥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防止泥土外溢,尽可能降低对生态环境的潜在影响。⑦施工结束后及时对项目回填区进行复垦。回填区得到恢复原有状态或进行绿化,河道无遗留的施工环境问题,河道内外两侧生态明显改善恢复。 (2)水生生态:控制施工强度,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施工安排在枯水期,避免雨季施工,减少清淤施工对河流的扰动及对下游河段水质影响;施工设置河道围堰,分段围堰导流。河流水质不受影响;水生生态不受影响。 |
| 1 | 施工时段避开洪水期,确保边坡稳定,避免边坡塌方。做好导流和施工废水收集,同时设置施工围堰避免废水进入地表河道。急弯、危险地段设置限速禁鸣标识牌,杜绝因车辆碰撞、侧翻导致油类污染水体。 | 施工时段避开洪水期,确保边坡稳定,避免边坡塌方。做好导流和施工废水收集,同时设置施工围堰避免废水进入地表河道。急弯、危险地段设置限速禁鸣标识牌,杜绝因车辆碰撞、侧翻导致油类污染水体;经采取措施后风险降至最低。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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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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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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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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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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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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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