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于2025年6月2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原成交****集团****总院****公司。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中钢集****总院****公司由于自身原因于2025年6月11日,分别向****(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发送了自愿放弃中标的函,放弃“《**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项目(二次)”中标人资格,并说明弃标原因。
****集团****总院****公司****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和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决议,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现递补中标候选人第二名:****为新的中标(成交)供应商。
现将中标结果变更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经开区习友路5999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柒万捌仟元整(大写)(27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 | **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项目(二次) |
| 服务范围 | 自然灾害类应急**分析、自然灾害类风险评估、事故灾难类应急**分析、事故灾难类风险评估、《**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 |
| 服务要求 | 1.供应商应为该项目组建专职的、高素质的项目管理服务人员,项目组成员不少于8人(含组长),应保证项目管理服务人员的相对稳定。 2.供应商在本项目的工作开展期间派遣不少于2名项目组成员每天(8:00—17:30)驻省应急厅定点办公,为本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直至完成《**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专家评审工作。 3.驻点人员需具有风险评估、应急预案或应急管理规划编制的相关工作经验,服从应急管理厅工作安排,不能胜任工作的,供应商应对驻点人员进行调换。 4.项目验收时,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反馈意见要及时进行采纳修正,相关的纸质及电子版技术资料由供应商负责整理提供。 |
| 服务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0日历天内完成。 |
| 服务标准 |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24】5号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委专家名单
万和忠 李功保 杨中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4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路工大****设计院****公司裙楼二楼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8、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谈判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系人:王主任
电 话:0551-****84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工大****设计院****公司裙楼二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38****6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