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鸡村**村改造项目(一期)地块6-1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30天 | 公示时间 | 2025-07-30 14:17 至 2025-08-29 14:17 | |||
| 行政区划 | **壮族自治区-**市-**区 | 地块面积(m2) | 21373.31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居住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鸡村**村改造项目(一期)地块6-1位于**市**区鸡村南梧**侧、建兴路东侧 | |||
| 经度 | 108.356456 | 纬度 | 22.859896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02-26 至 2025-04-08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李家仲 | 单位联系电话 | 150****9599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李家仲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0****9599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李宁华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0****6150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壮族自治区**市**区厢竹大道63号 | |||||
| 报告主要结论 | 鸡村**村改造项目(一期)地块6-1位于**市**区鸡村南梧**侧、建兴路东侧,地块占地21373.31m2(32.06亩),E:108.356456°,N:22.859896°(大地2000坐标X:****066.245,Y:536582.546)。地块历史上为鸡村集体土地,2014年依据《广******厅关于**市2013年度城市建设用地第四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批复》(桂国土批函〔2014〕855号),将地块转为建设用地,依据《****委员会关于**市**区鸡村一**八队**村改造项目(一期)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南建函〔2018〕1919号,将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R2),属于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 2000年以前调查地块大部分为水塘,****砖厂。水塘由周边雨水汇集而成,主要用于周边农作物灌溉和养殖少量鱼,2000年将水塘回填整平,回填深度约2m,回填土方来至相邻东北面山地。回填****公司做堆放场地,回收的废品主要有废钢、铝、铜等废金属,还回收塑料、纸皮等废品,不从事废电池、废机油等危废品回收储存。2019年鸡村**村改造项目启动,开始对地块征收,用于建设鸡村回迁项目,2020年****公司开始搬迁拆除,2024年5月鸡村回迁项目开始动工建设,项目计划建设2层地下室6栋住宅楼,目前已完成土方开挖,住宅楼处于建设中。 调查结论为:调查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上未用于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未用于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 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上未用于规模化畜禽养殖,产出的农产品污染物含量未超标。历史上未作为污水灌溉区,未用于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填埋。历史上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地块无土壤污染风险,且不存在相邻周边污染源直接影响。地块相关资料信息较齐全,能够排除污染的可能性历史上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距离地块西北面约560m和东北面约610m****加油站,通过调查分析可知,加油站内部已按环保要求建设有完善的环保设施,****加油站未发生过生产安全及环境污染事故,且距离调查地块较为远,结合已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且无污染的地块1、地块2、地块6-2,加油站造成地块污染的可能性极低。经调查分析,地块及周边地块污染源得到有效污染防治,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地块可按规划用途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