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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要求,****委托****承担“新生****处理厂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必须公开相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为配合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项目内容及建设、环评单位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新生****处理厂工程
项目性质:**
建设地点:**市**新生街道
建设内容与规模:**污水处理规模为500m3/d****处理厂一座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59****424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
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136****224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EhKCT8qkuEUSf4ypiB-_mg
提取码:bxp4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了解本工程内容和环境评价的详细情况。
(2)公众可以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收件邮箱:****@qq.com。
(3)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公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亦不会在未获得许可的前提下公开。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