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开发区智慧停车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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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430********7170052 |
项目所在行政区 |
**市 |
| 资金来源 |
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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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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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信息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开发区智慧停车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 |
| 招标项目类型 |
住建工程 |
项目业主名称 |
**** |
| 招标人名称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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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内容与范围 |
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第一部分:设计: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并提出补充和完善;完成本项目及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各个专业所有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等内容。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 247号)的规定的设计编制深度,****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 第二部分:采购:初步设计范围内的采购内容。 第三部分:施工:经审核后施工图上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及保修服务。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和住建及相关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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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操作 |
| 1 |
****001 |
****开发区智慧停车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 |
15,993.62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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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体顶端 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广场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道路照明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排水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给水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道路工程 窗体底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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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标题 |
****开发区智慧停车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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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更正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07-29 |
| 公告内容 |
****开发区智慧停车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 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开发区智慧停车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于2025年7月18日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分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根据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回复如下: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2.5条款号中说明“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总价金额报价,投标单位根据最高投标限价列明的几项费用进行总价下浮即可,不需要提供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招标文件第126页“投标报价汇总表”表格中需填写“基础工程”、“道路铺装工程”、“钢结构工程”等各单项工程的金额及对应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金额。这其中有2个疑问:1).因总价报价无法计算出“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请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是否可以不填写或“/”即可2).挂网资料附件提供的概算文件中有“基础工程”、“道路铺装工程”、“钢结构工程”等各单项工程的金额,请问投标报价时各单项工程是否不能超过概算表中的金额 答:1).填写“/”即可;2).不能超过概算表中的金额。 2、本项目挂网资料中无初步设计文本及合成版PDF,请提供。 答:初设文本在本项目挂网公示时就已同步上传,因合成版PDF文件压缩后文件过大,导致无法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故按顺序分成了多个压缩包上传,请自行下载后再按顺序合并初设文本。 3、质量要求(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前后不一致,请明确。 招标公告1.5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及本项目设计相应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采购部分质量标准:设备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 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及本项目设计相应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答:以招标公告1.5质量要求为准。 4、预付款方式(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前后不一致,请明确。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1)工程款预付款:本项目按合同**工程费的 10%支付预付款,预付款分三阶段支付。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14.2.1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实施当批次**费10%。 答:预付款以“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14.2.1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准。 本答疑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或其它资料与本答疑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公告为准。 招 标 人:****; 地 址:岳****经济开发区科技大楼; 联 系 人:戴部长; 电 话:0730-****20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楼区巴陵东路与北港路交叉处湘沪湘**单元14层1401号房; 联 系 人:袁先生(项目负责人); 电 话:0730-****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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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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