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五新重工年产200台套智能港机、海工装备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五新重工年产200台套智能港机、海工装备项目
******公司投资成立****,在**港**湾港区三夹沙作业区投资建设五新重工年产200台套智能港机、海工装备项目,产品主要为**设备(主要以门座式起重机、**吊等)以及后期延伸的海工产品、钢结构;同时该项目需要配套码头用以厂区原材料和产成品的运输。
依托位于**湾的区位优势,在**港**湾港区,****为客户提供港机设备(主要以门座式起重机、**吊等)及海工装备。公司产品通过船舶运输至国内各码头,国外主要分布在东南亚、非洲、美洲、欧洲、澳洲。
五新重工年产200台套智能港机、海工装备项目拟申请陆域面积17.85公顷,占用码头岸线306m。项目总投资134000万元,拟在**市**省通****示范区高端装备临港产业园**池西、**大道南,**联合车间、涂装车间、综合仓库、危废库、办公楼、门卫、变电所、气站等建筑,厂区总占地面积约268亩,总建筑面积8万m2。为满足后方****厂区原材料和产成品的运输,并兼顾为三夹沙作业区后方部分临港企业提供公共运输服务,同时配套建设1个2万吨级件杂货泊位和1个2000吨级件杂货泊位,长度306m。项目建成后形成门座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内河)、岸边桥式起重机(**)、岸边桥式起重机(内河)、轨道式集装箱、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内河)、重钢结构、海工产品200台产能规模。全部投产后,将实现年销售约20.45亿元。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
本项目主要从事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生产专用起重机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对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93号)、《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名录》(中华人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1年第25号),本项目生产设备不在淘汰之列;
对照《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等相关文件,本项目不属限制、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2、清洁生产原则符合性
本项目所采用的工艺及技术装备为实用可靠的工艺流程和设备,技术装备水平总体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消耗量不大,使用电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对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较为妥善的处置措施和节能降耗综合利用措施,生产和环境管理制度规范。建设单位将**利用、清洁生产的原则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本项目清洁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符合国家清洁生产的要求。
3、与规划的相符性
项目位于**市**省通****示范区高端装备临港产业园**池西、**大道南,项目选址符合区域发展规划,选址合理。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禁止、限制用地类项目,也不属于《**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禁止、限制用地类项目。因此,本项目选址及用地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4、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预处理喷砂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5m高1#排气筒排放,喷漆、晾干、烘干废气经收集后由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达标后通过35m高2#排气筒排放,切割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由35m高3#排气筒排放,**喷砂废气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5m高4#排气筒排放,后道喷漆、晾干、烘干废气经收集后由过滤器沸石转轮+RTO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35m高5#6#排气筒排放,危废库废气经收集后由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7#排气筒排放,加热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由8#排气筒排放。食堂废气经过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置通过9#排气筒排放,厂房未被捕集的废气及其他工艺废气均无组织排放。因工艺需要,本项目焊接工艺设置相对分散,因此焊接烟尘难以采取整体收集,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装置处理焊接烟尘,处理后的焊接烟尘在车间内排放。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油雾经设备自带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2)水污染治理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餐饮废水以及初期雨水等。初期雨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与经隔油池预处理的食堂废水、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船舶生活污水一起接管至南****公司处理,达标尾水排入团结河。
(3)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措施
本项目危险废物由企业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由企业收集后出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为风机、空压机、切割设备、冲压设备等,建设单位通过采取加装隔声罩、减震垫、建筑物隔声、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的污染。
(5)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要求做好分区防渗措施,对甲类仓库、危废仓库等进行重点防腐防渗,并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管理,采取有针对性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并制订应急预案,将应急预案纳入“三同时”验收中,并与区域应急预案相衔接。
(7)生态
拟建项目所在地不存在改变土地功能问题,该地块内无珍贵植物物种;该地块位于生态红线范围外,产生的污染物经过合理有效处理后,不会影响邻近的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生态功能,因此项目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质量
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功能质量。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运行,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严密的防范和应急措施。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应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效地缓解事故的影响,最大限度减少环境风险发生概率。在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7、总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污染防治措施可行,环境风险属于可接受水平。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郭总
联系电话:158****9484
地址:**市**省通****示范区高端装备临港产业园**池西、**大道南
(2)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公司
地 址:**市**区钟秀街道中新二路10号中气产业园;
联 系 人:曹工;
联系电话:173****2075
电子邮箱:****@qq.com
邮 编:226000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范围:临厂职工、周围居民、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相关人员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是
4、您对该上述项目持何种态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自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邮件主题为****五新重工年产200台套智能港机、海工装备项目。
链接: https://pan.**.com/s/1pOmgqUsAiCKEabEN1cNn_wpwd=q5ku 提取码:q5k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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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