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县**产业园云海河部分段水域调整方案防洪评价表的批复(补办) 发布日期:2025-07-30 | |
|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批复的报告》、《**县**产业园云海河部分段水域调整方案防洪评价表(报批稿)》等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省水域保护办法》第十一条、《**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县**产业园云海河部分段水域调整方案防洪评价方案。本工程位于海西镇境内,为满足**县**产业园进一步的开发建设和海西镇整体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需占用部分河道水域,涉及河道为云海河,为县级以下河道,属于一般水域,占用水域面积7459m2,根据《****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提升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服务质效的通知》(浙水河湖〔2024〕22号)第8点:占用无行洪排涝、调蓄、生态保护等功能的水域,可在县域内实施水域补偿工程,采用《**县瑞**河平鳌片水系综合治理--西湾**一期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中锦练河河道开挖工程作为水域面积补偿措施,河道现状已开挖完成,锦练河开挖补偿水域面积108000m2,本次补偿水域面积7459m2,开挖水域为县级以下河道,属于一般水域,工程开挖补偿水域面积与占用水域面积达到占补平衡原则,满足要求。 二、基本同意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1、你单位应服从防汛部门的调度,如有必要应无条件拆除涉河建筑物,保证河道行洪安全。2、因施工需要建设的相关设施,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结束后或使用期限届满前予以拆除,恢复河道原状。3、因工程建设活动对河道工程及其配套设施造成损害的,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修复;工程建设产生的涉河废弃物,造成河道淤积的,须及时予以清除。 三、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涉河涉堤建设方案放样、施工,布置图详见附图。并要求项目实施前取得用地许可手续。 四、本工程涉河涉堤建设方案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及时报我局审批。同时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工程建设产生的涉河废弃物,须及时予以清除。 五、你单位应合理组织**县**产业园云海河部分段水域调整方案的施工时序,施工期间作业范围内河道防汛安全由你单位负责;如遇暴雨、洪水等特殊情况,须无条件服从防汛应急机构、我局的指挥和调度。 六、你单位应在本工程开工前将施工方案报属地流域所备案,工程竣工验****服务中心和属地流域所参加,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中心、属地流域所负责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许可要求落实到位。 七、你单位如对本批复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防洪评价主要成果简表、附图 **** 2025年5月30日 平水许(2025)59号关于**县**产业园云海河部分段水域调整方案防洪评价表的批复(补办).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