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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一县一业”优质专业建设项目
项目序列号:B-****0722-000012-7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08月13日09:30(**时间) | 2025年08月20日09:30(**时间) |
| 2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08月13日09:30(**时间) | 2025年08月20日09:30(**时间) |
| 3 |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08月13日09时30分 | 2025年08月20日09时30分 |
| 4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5年7月24 日00 时00分至2025年7月31日23时59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025年7月24 日00 时00分至2025年7月31日23时59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5 | 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的通知》删除政策性加分项 | 政策性加分(5分): 1、节能或环保(2分):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有一项得0.3分;所投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超过 2 分。 注:提供入选节能产品清单或单入选环保产品清单电脑截图扫描件加盖公章。 2、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3 分):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得3 分。(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为**、**、**)(提供所投产品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省份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删除政策性加分评审。 |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厅最新工作安排,现拟废止《****财政厅****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及《****财政厅关于将国****政府采购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黔财采〔2017〕6号),删除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政策性加分,其余内容均保持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在系统重新下载文件,以更正后的文件进行制作并生成响应文件,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水****社区**大道5号
联系方式:133****5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市**区荷城花对面印象荷城24楼
联系方式:199****33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新新
电 话:199****3344
附件信息:
更正招标文件——**** 一县一业”优质专业建设项目.pdf
849.7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