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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集团有限公司**港大**区三突堤南侧防波堤工程项目海域使用论证评审,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以上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30日-2025年8月12日(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反馈至****@163.com。
公示信息如下:
1.海域使用申请人:****公司;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交通运输部****研究所;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附件:**港大**区三突堤南侧防波堤工程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
附件:**港大**区三突堤南侧防波堤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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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