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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30 15:14
根据《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保护厅关于做好委托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承接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受****委托,我局受理了******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新证申请。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生态环境部的有关要求,****公司申请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一、企业概况:
******公司位于**市**区海景大道101号,是一家从事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粉收集、贮存、利用的企业。
二、新证申请内容:
单位名称:******公司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经营废物能力:50000吨/年
经营废物类别: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2025年7月30日-2025年8月8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联系人:行政审批处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0576-****9793
联系地址:****开发区****路108号
附表
危险废物经营类别
| 废物类别 | 废物代码 | 经营能力 (吨/年) | 经营方式 |
| HW18焚烧处置残渣 | 772-002-18 | 50000 | 收集、贮存、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