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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中心发布《关于转发的通知》(下称《通知》),公示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30日(周三)24:00。
附件《通知》公示了86个已通过信息及分类审核且已申报价格的新增挂网药品(详见附件)。
《通知》要求,请相关企业使用CA证书登录子系统,通过“药品集中采购管理-药品挂网申报-公示信息”查看相关药品审核通过情况。
此外,《通知》还指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相关企业在公示截止时间前使用CA证书登录招采子系统,通过“药品集中采购管理-药品挂网申报-申投诉”进行反馈,点击“新增”后根据反馈内容在“申诉类型”选择“价格信息申投诉”,并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如有附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同一产品所涉及信息反馈,在招采子系统提交一次即可。未按要求递交信息反馈或逾期递交的,将不予受理。
审核不通过的药品,相关企业可使用CA证书登录招采子系统,通过“药品集中采购管理-药品挂网申报-资料审核”页面查看退回原因。企业可重新提交挂网申请,相关药品将纳入后续挂网批次审核。
附件.部分报名挂网药品价格审核结果公示表(****0724批次)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