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青岛西海岸新区海青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收回资金)(施工)/招标文件澄清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30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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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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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西海岸新区海青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收回资金)(施工)/招标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5-07-30 15:08信息来源:**市公共**交易 电子交易系统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方式 标书代写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延期后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90天
1.1元 人民币
4,242,703.53元 人民币
其他评标办法
1.本项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5.1条调整为:出现以下情况,****委员会否决其投标: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记录的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造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同的。对资格预审和投标两阶段投标人使用计算机的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造价加密锁等信息进行一体化比对。两阶段整体中,不同投标人之间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记录的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造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同的,视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方雷同,否决涉及单位投标。 2.本项目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6.2.2.6条调整为:承包人已知《**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办法》《**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并按照执行。 3.本项目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2.4.1条“付款周期”调整为:工程进度款按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支付并结合区财政预算安排拨付,工程结算审核意见出具后一年内最高付至结算审核值的97%;留结算审核值的 3%为质量缺陷责任保修金,待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并完成工程移交、无质量安全隐患后无息付清。发包人付款前3日承包人需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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