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乘用车零部件二期项目(**)位于**省****工业园尚九路以西,108省道以北。总用地面积941597.97平方米(1412.397亩),2024年7月取得不动产权证(陕(2024)**县不动产权第****481号),用途为工业用地。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941597.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48572.88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938354.18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10128.7平方米),计容面积为****938.22平方米,容积率1.39(规划条件容积率≥1.0),建筑密度56.93%(规划条件建筑密度≥40%),绿地率5.00%(规划条件绿地率≤15%),行政、生活配套占地比率1.86%(规划条件行政、生活配套占地比率≤7%)行政、生活配套建筑面积比率13.38%(规划条件行政、生活配套建筑面积比率≤15%),机动车位4100辆(配置要求为4096辆),非机动车位7000辆(配置要求为17779辆,其中电动自行车充电停车位2400辆,临街公共自行车位1140辆,临街自行车位按照1:10比例进行折减,折合后总数为11400+7000=18400辆,符合配置要求)。该项目已报建25座单体,本次(第五期)报建内容为29号厂房(建筑面积为128431.73平方米),30号厂房(建筑面积为97342.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25773.86平方米,其余单体尚在规划中。
为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增加规划审批透明度,经我局2025年7月21日局务会议研究,初步同意该项目方案,现将**比亚****公司新能源乘用车零部件二期项目(**)总平图向社会进行公示,若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方案有异议或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材料送交****。
公 示 期: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5日
地 址:**县二曲街办云塔南路1号
电 子邮箱:****@163.com
联系电话:029-****1288
联 系 人:王琼 陶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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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