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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订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的规定及《******厅关于**省2025年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5〕90号)的相关要求,******厅于2025年组织全省开展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并将于2026年1月1日执行。
为做好我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保持区片综合地价现势性,我县于2025年5月下旬全面启动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目前已形成初步成果,为确保**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科学、合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省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方案》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初步成果》提出意见建议,填写意见表,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
一、公示时间
2025年7月30日—2025年8月30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电子邮箱:****@126.com
联系电话:******局)0870-****685
地址:**县世纪大道83号****自然**开发利用和权益股
特此公告
附件:1.甸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结果表.docx
2.**县2025年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初步成果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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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