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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新型环保再生沥青砼及水稳拌合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型环保再生沥青砼及水稳拌合料生产项目
地点:****开发区****园区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项目于2023年12月15日取得2023年5月19日,****行政审批局对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项目名称为“新型环保再生沥青砼及水稳拌合料生产项目”,由于公司企业产品方案变更,项目主要建设沥青混凝土生产线1条、水稳拌合料生产线1条,项目投产后年生产10万吨沥青混凝土、10万吨水稳拌合料。项目拟占地约30亩,其中**厂房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其他附属设施面积1800平方米。
联系人:宋咏峰
联系电话:183****599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