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勘察院开展**市丰州镇支经十三**侧住宅项目收储地块 (地块2)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市丰州镇支经十三**侧住宅项目收储地块(地块2)(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市丰州镇埔头村角后,**空地和水渠,西至空地,南至道路和漳泉肖铁路,北至**市丰州镇支经十三**侧住宅项目收储地块(地块1),中心经纬度为E118.543242°,N24.967399°,地块面积约为17291m2。调调查地块历史用途主要为埔头村民房、****公司、****经营部、******公司、农用地、水塘和道路。调查地块现状为空地和水塘。调查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设施用地。
二、调查内容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及《****环境局****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的通知》(泉环保〔2020〕94 号)等系列相关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流程,对地块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并开展了人员访谈。在对地块历史,地块内企业分布、主要产品、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等方面进行调查的基础上,识别和判断场地土壤污染的可能性,对调查地块表层土进行了快速检测,同时制订了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采样与监测方案,并委托****于 2025年4月28日、2025年4月29日和5月7日进行现场采样及样品检测,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市丰州镇支经十三**侧住宅项目收储地块 (地块2)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通过对**市丰州镇支经十三**侧住宅项目收储地块 (地块2)进行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分析显示: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达到《土壤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指标》(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其他相关标准要求,地下水指标除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氨氮、硫酸盐外,其余指标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Ⅳ类和其他相关标准要求。因此本调查地块土壤、地下水环境目前未呈现受污染表征,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可作为规划的居住用地(R)中的R2二类居住用地进行开发利用。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联系人:杨工
五、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报告编制单位:****勘察院
联系人:郭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