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分类: |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 |
| 2025-06-09 17:16:06 | 生成日期:2025-06-09 17:16:06 | |
| 废止时间: | ||
| ****政府办 | 文 号:||
| 关于S223十里至三张村段改建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 ||
根****委员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要求,****水利局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示。联系电话:0557-****191。
一、行政审批决定书文号:灵水决字〔2025〕8号
二、项目名称:关于S223 十里至三张村段改建工程防洪 影响评价报告
项目代码:****
三、审批类别: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四、审批内容:
**县联徐****公司《S223 十里至三张村段改建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 告》及相关资料我局已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 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十 二条,《中华人民**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利部《水行政许可 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和有关防洪要求,决定准予行 政许可,有效期自2025年6月5日至2028年6月4日。
1.基本同意《S223 十里至三张村段改建工程防洪影响 评价报告》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县,南起十里村(迎 宾大道)北至三张村规划黄河路,路线长度约3.649km。该 工程涉及两处跨河桥梁(新马沟、老马沟),在新马沟禅堂 北**上游约480m 处跨越新马沟,在老马沟宿淮铁路上游 约470m 处跨越老马沟,以上工程均为一档跨越。排以及防治与补救措施经费落实情况、施工单位资质情况等 报至我局备案,经其对工程位置和界限审核后,签订有关协 议,落实有关防汛和管理。建设单位应配合并服从防汛及河 道安全管理,并负责对损坏的防洪工程与设施按原标准恢复。 工程完工后,通知我局进行涉河部分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 投入使用,并及时将有关竣工资料报送我局备案。
2.建设单位应做好项目影响范围内施工期和运行期的 水利工程巡查监测工作,施工期间和行洪期间加密频次,相关监测资料按要求定期报送我局;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我 ****指挥部报告,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确保防洪工程安全。
3.今后如因河道治理、防护或防洪标准提高,需要改 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或设施时,建设单位应服从水利规 划和防洪要求。
4.项目建设性质、规模、位置如发生变化,或开工日 期超过许可有效期,建设单位应重新履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 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水行政许可程序。
5.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 日起****水利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 本决定书之日起****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 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五、行政相对人名称:**县联徐****公司
六、行政相对人代码: ****1323MADF7F3K6J
七、法定代表人姓名:王杨
八、审批决**期:2025年6月5日
九、审批机关:****水利局
关于S223 十里至三张村段改建工程防洪 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