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局受理了**市清阳路(**路至启文街)道路及配套设施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该项目北起**路、南至启文街。规划用地性质为道路用地,道路长度约750米,宽度为24米。用地面积为19437平方米。
经审查,我局拟许可该申请,现将拟许可内容予以公告。公告地点:项目现场、****审批局公示栏、****政府网站。公告期为七个工作日,公告时间自 2025 年 7 月 31 日至 2025 年 8 月 8 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在公告期内持有效证件、资料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和主动申请听证。
****服务局地址:****办事处济津街999****中心 电话:0635-****022
申请单位:**** 电话:0635-****592
附注:1、勘测定界图 2、公告地点:项目现场、****审批局公示栏、****政府网站
****服务局
2025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