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为进一步提升缴费服务便利度,提高社会保险费征管效率,保护缴费人合法权益,自2025年9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实行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
一、社会保险费文书****机关****税务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等特定系统向缴费人送达电子版式社会保险费文书。
二、缴费人同意采用电子送达的,签订《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缴费人可根据业务办理习惯,****税务局或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等任一渠道直接签订电子版《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机关办税服务厅签订纸质版《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机关及时录入系统。
三、缴费人签订《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后,税务****税务局或社保费管理客户端送达电子版式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版式社会保****税务局或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的日期为送**期,系统自动记录送达情况。
四、电子版式社会保险费文书与纸质社会保险费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缴费人可以据此办理涉费事宜,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五、缴费人需要纸质文书的,****税务局或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下载打印,****机关办税服务厅打印。
六、社会保险费强制执行以及行政复议过程中使用的社会保险费文书等暂不适用本公告。
****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