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30日 18:0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7月09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7月3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谢孝寒、佟巍、乐敏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1881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区龙透关路18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30-****35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1881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9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一)因一体化系统原因,未将本项目2025年7月18日发布的更正公告中的“序号52 标的名称不锈钢封墙板 数量(计量单位)68.9(米)”同步至报价表,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1.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序号52 标的名称:不锈钢封墙板 数量(计量单位)850.00(米)。”
更正为:“序号52 标的名称:不锈钢封墙板 数量(计量单位)68.90(米)。”
(二)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 5.4.2.评标细则及标准 技术指标及配置“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2.技术要求”(“★”项)的得44分...”标书代写
更正为:“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2.技术要求”(“★”项除外)的得44分...”
本次更正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开标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30日
本项目备案号:510********200059740,采购预算品目为A****0199其他厨卫用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5,450,000.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如下:采购包1:5,434,108.00元。监督部门:****政府****中心,联系电话:028-****3581、028-****3539、028-****3553,地址:**省**市**区学道街26号。
名称:****
地址:**省**市**区龙透关路186号
联系方式:0830-****3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联系方式:028-****188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谢孝寒、佟巍、乐敏
电话:028-****1881
****
2025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