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高新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再利用项目
材料采购补遗及延期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县高新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再利用项目材料采购》补遗及延期通知如下:
一、补遗部分:
(一)将本项目支付条款“**县高新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再利用项目材料采购,进度款:分批次按时交货,且提供购销合同和每批次送货清单、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批次材料完成检测并合格后支付至合格货物金额的80%,组织完工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凭增值税专票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中心审核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剩余3%质保期(24个月)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修改为:“1、材料:分批次按时交货,且提供购销合同和每批次送货清单、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批次材料完成送检合格并提供检测报告后支付至合格货物金额的97%,剩余3%质保期(24个月)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质保期从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2.专业分包:每月递交完成工程量产值全部资料经发包人和监理人(若有)审核确认后,凭增值税专票支付至完成工程量产值的 80%(其中30%作为农民工工资从农民工专户代发),组织完工验收合格后,中标人递交全部资料经发包人和监理人(若有)审核确认后,凭增值税专票支付至已完产值的90%;经审计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金在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质保期从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二)将问题“我公司中标某某项目,工程造价约1700万元,其中**工程费约700万元,设备购置费1000万元,请问该业绩符合本次项目业绩吗”答复修改为“ 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二、延期通知:
本项目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8月15日10:00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时顺延!标书代写
备注:以上补遗及延期内容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在相关网站进行查看,无论各潜在投标人是否查阅,均视为对以上事项的全部知晓。本补遗及延期是对之前招标文件的说明,如与之前的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