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李家湖稻田公园提质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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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HNCS-202507NY-0028 |
项目所在行政区 |
**省﹒**市﹒**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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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2501-430112-04-01-2318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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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信息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李家湖城市稻田公园 |
| 招标项目类型 |
农业项目 |
项目业主名称 |
**** |
| 招标人名称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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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内容与范围 |
****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李家湖城市稻田公园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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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最高限价 |
操作 |
| 1 |
****01 |
****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李家湖城市稻田公园 |
2,144.2992 |
2,144.2992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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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体顶端 ****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李家湖城市稻田公园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内容为准。 窗体底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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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标题 |
****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李家湖城市稻田公园澄清及延期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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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更正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07-30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8-18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8-18 09: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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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内容 |
****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李家湖城市稻田公园澄清及延期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1、现对****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李家湖城市稻田公园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中安全文明生产费进行说明: 本项目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工程量清单分为两个部分:(1)农田水利部分、(2)园建、景观及给排水等部分。 根据《关于****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李家湖城市稻田公园招标控制价的评审报告》(望财评审预〔2025〕141号)的评审重要事项说明,****工程部分已经计取了2.5%的安全生产费用,投标人无须单独另列。园建、景观及给排水等部分的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用按工程量清单中已发布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执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以该固定值报价,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 2、本项目因原系统《**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机器管招投标”模块化招标文件范本(2025年版)》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4-4.信用加分和扣分”与第三章“评标办法2.2.2(2)信用评价”****分行政处罚标准不一致,现已按照系统更新的《**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机器管招投标”模块化招标文件范本(2025年版)》生成文件,最终以本次发布的澄清文件正文为准。 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及延期至2025年8月18日09:00。标书代写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 2025年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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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变更公告.docx下载 变更公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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