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主题分类: 水利 |
| 发文单位: **** | 效力状态: |
| 标 题: ****泽源****公司****酒店、矿物**项目取水 许可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 发文字号: 丹水审批〔2025〕20号 |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28日 |
****泽源****公司:
本局于2025年07月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泽源****公司****酒店、矿物**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请示。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准予取水行政许可。
一、****泽源****公司****酒店、矿物**项目位于**市**县车河镇,取水水源位于**县车河镇堂汉村拉高屯地下**。项目建设基本情况是:项目取水主要****酒店及**池。项目总占地面积56666.7m2,其中酒店占地约3700m2,共5层,一楼主要设置接待厅、服务中心、购物中心等;****宾馆住房(二楼有38个房间、三楼39个房间、四楼28个房间,共有105个房间),5楼为餐厅;项目区内**池占地面积约2000m2。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相关规划要求。
二、基本同意项目取水方案
项目属于**项目,项目取水主要用于服务业用水,项目取水设施为水井,取水点位置位于东经107°37′18.3″、北纬24°54′32″。项目取用地下水(地热水),年取水总量9.95万m3,项目用水保证率为90%。
三、取水口断面多年平均流量为0.19m3/s,枯水年平均流量为0.11m3/s。90%保证率下年可供水量为136.51万m3,项目最大取水流量为0.008m3/s,满足取水需求。取水口现状年水质达到矿泉水标准富含铁、碘、溴、锶等多种对人体有益的微量元素,属于重碳酸高热医疗**,符合饮用水标准,完全满足旅游、疗养、淋浴的要求。取水口地质条件良好,设置合理。项目取水口、水量、水质均满足项目取水要求。项目取水符合**县用水总量控制水**刚性约束控制指标要求,取用水合理,同意项目年取水总量9.95万m3。
四、项目取水量指标为9.95万m3/a,满足国家和自治区用水定额地方标准要求。
五、项目对水**、水生态及周边用水户影响较小。
六、项目建设时,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装符****监控设备技术要求的取水计量设施。
七、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八、请根据《****水利厅关于印发**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19〕6号)的要求,将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申请函、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自查报告(包括取水工程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取水计量设施安装运行情况、计量设施认证及检定或核准情况、取用水记录、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试运行期间的取水水质监测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我局,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因该项目取用的地下水属于地热水,具有矿产**和水**的双重属性,****公司按照自然**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按《**财政厅关于对矿泉水地热水水**费征收问题的复函(桂财税函〔2018〕7号》要求缴纳地热水**税。
九、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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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