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司:
********中心建设,拟确定一家单位提供编制工程量清单(含预算控制价)造价咨询服务与审核工程预算和审核竣工结算造价咨询服务,相关要求详见本询价函。请满足资****公司提供服务的各企业,按照本询价函第七条的要求提交报价函。
报价函递交方式:所有材料于2025年8月4日17:00前线下提交,逾期不收。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181****4500;
地址:四****花园****园区****综合部。
一、项目名称
(一)********中心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含预算控制价)造价咨询服务。
(二)********中心建设项目审核工程预算和审核竣工结算造价咨询服务。
二、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
(二)采购预算:按照《**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文标准下浮30%,为项目最高限价。
(三)项目内容:**1****中心。建设约150平方米清洗、消毒、烘干用房,配套建设冲洗设施、烘干设备、污水收集池等设施设备。
(四)项目总投资:约100万元。
(五)标段划分(两个标段)。标段一:编制工程量清单(含预算控制价)造价咨询服务;标段二:审核工程预算和审核竣工结算造价咨询服务。
三、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造价咨询登记证书。
(三)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土建专业)。
四、服务要求
供应商所提交的本项目最终成果需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五、商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
1.编制工程量清单(含预算控制价)造价咨询服务:采购人提供完整图纸后7日历天。
2.审核工程预算和审核竣工结算造价咨询服务:采购人提供完整竣工结算资料30日历天。
(二)服务地点:**市**县。
(三)结算方式:最终以审计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文标准中标下浮比例计算。
注:编制工程量清单(含预算控制价)成果经第三方预算审核审减率大于等于5%,服务费不予收取;审核工程预算和审核竣工结算造****集团(如有)审核审减率大于等于5%,服务费不予收取。
六、验收标准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财政厅印发《****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投标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标书代写
七、报价函要求(****公司公章)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造价咨询登记证书复印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
2.服务报价(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按照《**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文标准报出下浮比例。服务报价提交后不得更改。
3.服务承诺书(承诺按照采购单位服务要求、商务要求、验收标准提供服务等)。
八、询价标准
询价小组成员根据各单位的报价资料进行比较,从符合采购要求的报价函中选取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所有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本次询价采购作废)。如出现两份报价函报价一致时,由采购方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其他说明
1.同一供应商可以就本次询价的编制工程量清单(含预算控制价)造价咨询服务与审核工程预算和审核竣工结算造价咨询服务两个标段同时投标,但不得同时中标。如出现一家服务单位两个标段都参与且均为第一候选人,则为编制工程量清单(含预算控制价)编制供应商,审核工程预算和审核竣工结算造价咨询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审核工程预算和审核竣工结算造价咨询供应商。
2.我司保留对方案调整及最终解释权,未中标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3.最终合同条款以双**式签署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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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