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7月23日,受****委托,****承担了 ****年产15万吨合金铝杆、5万吨合金铝丝以及5万吨漆包线项目 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请社会公众对该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5万吨合金铝杆、5万吨合金铝丝以及5万吨漆包线项目
项目地点:**昌****开发区****工业园
建设内容及规模:**1条合金铝杆生产线,1条合金铝线生产线,1条漆包线生产线,全部投产后达到每年年产15万吨合金铝杆,年产5万吨合金铝线,年产5万吨漆包线的生产能力。
建设性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
评价单位地址:**乌****开发区(**区)通达街南一巷206****广场商业商务楼1020室
评价单位联系人:徐文博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186****0328
评价单位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