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管道传输施工服务采购项目
成交候选供应商结果公示
****受****委托,对****2025年**市管道传输施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成交候选供应商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市管道传输施工服务采购项目
三、唱价时间:2025年7月30日9时30分(**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评审情况:****委员会共5人组成,于2025年7月30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4名供应商参与响应,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二,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三,推荐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
六、成交候选供应商: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信用代码:914********2130384 )
评审价格:报价折扣系数(%):90
增值税税率:9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或达到框架协议上限金额。
服务地点:**省**市。
工期: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由建设单位确定。
保修期/质保期:5年。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公司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质量及技术服务标准。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秦书瑞,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粤144********03481。
资格能力:****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公司(信用代码:911********1059966 )
评审价格:报价折扣系数(%):98
增值税税率:9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或达到框架协议上限金额。
服务地点:**省**市。
工期: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由建设单位确定。
保修期/质保期:5年。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公司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质量及技术服务标准。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朱永纯,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中级职称证书,****033C177。
资格能力:****公司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公司(信用代码:****0201MA28Y13B5C )
评审价格:报价折扣系数(%):99
增值税税率:9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或达到框架协议上限金额。
服务地点:**省**市。
工期: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由建设单位确定。
保修期/质保期:5年。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公司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质量及技术服务标准。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蓝海霞,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浙133********02207。
资格能力:******公司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否决响应情况
供应商“******公司”在初步评审的人员要求中提供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建设厅核发,不符合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初步评审中“人员要求:(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对应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2)本项目至少配置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对应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3)本项目至少配置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对应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的要求。针对以上情况,评审委员会一致决定,对供应商“******公司”的响应予以否决。
八、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发布。
九、公示期: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4日响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 许涛 (采购代理) 联系电话: 156****7888
陈女士 (采 购 人) 联系电话: 0431-****7072
接收邮箱:****@163.com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响应供应商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一、****公司及联系方式:
****
地 址:****开发区**街4065号
电话:156****7888
联系人:许涛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下载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