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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5月27****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和6月5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省2025 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粤农农计〔2025〕41号)精神,因项目的绩效目标变更,需重新公开遴选2******社、2****农场为项目实施主体。
我局于2025年7月11****政府网站发出《关于重新遴选2025年**县中央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2025年7月30日,我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经营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蕉******社、**县高**山果园、******农场、****农场为2025年**县中央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农村改革与**经济指导股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振伟;联系电话:0753-****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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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