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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7月31日我局受理了****新增销售、贮存放射性药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31日-2025年8月6日(5个工作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 1 |
****新增销售、贮存放射性药品项目 |
****开发区航**路1639号 |
**** |
**** |
2025年7月31日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联系电话:0371-****9895
通讯地址:****原区(县)西流湖街道;**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向北100****中心(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