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总局关于修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总局公告〔2025〕11号)相关规定,经********财政厅、中****海关联合评定,现确定****为**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办理的退税代理机构。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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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