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梅渚镇2025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桃园村杨高山2025年重点自然村整治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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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梅渚镇2025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桃园村杨高山2025年重点自然村整治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梅渚镇2025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桃园村杨高山2025年重点自然村整治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 年 7 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1、原付款方式为“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价的40%(根据项目特点、成交供应商诚信等因素,****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鼓励电子保函】,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平时按工程进度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采购人累计付至合同价的85%;竣工结算审核后,采购人按竣工结算审核价付清余款。工程款全部付清后,由成交供应商主动向采购人缴纳竣工结算审核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可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包括电子保险)、保函、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鼓励以电子保险、保函等形式缴纳),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争议一次性返还。”现更正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后,支付至审计价款的100%,支付之前按最终审计价的3%另行缴纳质量保证金(支持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无质量问题一年后退还。(费用不计利息)”;2、原“缺陷责任期24个月”现更正为“缺陷责任期12个月”;3、原“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现更正为“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更正日期:2025 年 7 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内容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不变。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县梅渚镇九华**北侧

联系方式:王主任 152****9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郎步街道北港**15-7号

联系方式:朱工 151****9290 ****@qq.com

2025年7月31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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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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