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82****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规定,2024年9月25日,****组织召开了年产10万吨发酵豆粕及浓缩饲料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及特邀3名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监测验收数据由**正大****公司提供。验收工作组对工程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听取了建设单位对工程环境保护工作执行及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结果的汇报。
经认真讨论,形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年产10万吨发酵豆粕及浓缩饲料项目(阶段性)位于**市**区东**吹填区******公司内。项目实际总投资为3600万元,环保投资260万元,占总投资的7.22%。
环评及环评批复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个生产车间和办公楼,拟建设1条年产10万吨发酵豆粕及浓缩饲料生产线,配套相关电气、除尘等设施。
环评阶段发酵豆粕生产线干燥工段设4台管束烘干机,现阶段仅设2台管束烘干机,导致现阶段发酵豆粕产能仅能达到6万t/a,(其中4万外售,约2万进入浓缩饲料工序),年产浓缩饲料2万t。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7月,**宜洁****公司编制完成了《年产10万吨发酵豆粕及浓缩饲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9年8月21日,****行政审批局文件《****行政审批局关于年产10万吨发酵豆粕及浓缩饲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防审批市政交通环保﹝2019﹞123号)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同意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本次验收内容于2018年4月开工建设,2020年10月本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建成并开始生产设备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的调试。2020年8月,****审批局为******公司核发了全厂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1266216001P,******公司于2023年8月完成了将本项目出售给****的所有手续,2023年9月22日,****重新申领了排污许可证,编号为****。
由于市场波动,现阶段建设单位设了2台管束干燥机,较环评少了2台,导致目前发酵豆粕生产线生产能力仅能达到6万吨/年,为此,本次验收进行分阶段验收,本次验收内容包括一个生产车间和办公楼,一条年产6万吨发酵豆粕及2万吨浓缩饲料生产线,及其配套相关电气、除尘设施等环保措施。后续建设单位安装另外2台管束干燥机后,发酵豆粕产能将达到10万t/a,新增的产能需另行办理验收手续。
项目在建设和生产期间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36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260万元,占总投资的7.22%。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有关规定,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没有发生重大变动,且未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故不属于重大变更,亦不属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不给予通过验收的情形。
经现场核实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现阶段建设单位设了2台管束干燥机,较环评少了2台未安装,导致发酵豆粕产能仅能达到6万t/a。除以上没有按设计建设完成外,与设计、环评文件相比没有变更。未建设的部分后续建设后需进行单独验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措施;干燥废气通过列管式冷凝器冷凝下来的水收集到酸水池,加碱液中和后,回用于培养基的扩培工序;喷淋废水收集到循环水池,加碱中和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发酵豆粕生产线二次冷却的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发酵池冲洗废水和****公司****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污市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
⑴发酵豆粕生产工艺废气处理措施
发酵豆粕生产线投料过程全密闭,无粉尘产生;发酵豆粕生产线一次粉碎粉尘经脉冲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2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发酵豆粕生产线配料进料过程全密闭,无粉尘产生;发酵豆粕生产线干燥废气经冷凝器+喷淋塔+2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发酵豆粕生产线一次冷却粉尘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27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发酵豆粕生产线微粉碎粉尘经旋风除尘器+脉冲除尘器+布袋除尘器+27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发酵豆粕生产线打包粉尘经脉冲除尘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⑵浓缩饲料生产工艺废气处理措施
浓缩饲生产线进料粉尘经脉冲除尘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浓缩饲生产线粉碎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27m高排气筒(DA005);浓缩饲生产线配料过程全密闭,无粉尘产生;浓缩饲生产线打包粉尘经脉冲除尘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和风机的噪声,企业采取的防噪措施主要有:合理布置各生产工序,主要生产设备布置在车间内,厂内运输车辆低速行驶、少鸣笛;厂内设置绿化带。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袋、废机油和生活垃圾等,项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袋外售处理;废机油收集后定期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置。
厂内设有一座2m2危废暂存间,位于生产车间内,危废暂存间铺设防渗膜、围裙,贮存废油容器设置防渗托盘防止废油渗漏污染,满足密闭、防雨、防渗漏等要求,并建立台账制度、风险标识制度以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设有专人管理、填报,项目危废暂存间基本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建设,但危废暂存间尚未设置有警示标志,后续将完善建立危险废物处理台账记录。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均设置在生产厂房内,不与地面接触,与地面接触的污水处理设施主要为化粪池和发酵池冲洗废水收集池,水质较为简单;项目生产不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废气主要为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项目地下水污染途径主要为发酵池废水收集池废水事故状况下垂直下渗,故项目无需设置地下水监控井。
项目已编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项目运行期间,各项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
监测结果表明:2024年07月8日至2024年07月9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氨和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
⑵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一次粉碎排气筒(DA001)、一次冷却排气筒(DA003)、微破碎排气筒(DA004)、粉碎排气筒(DA005)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干燥排气筒(DA002)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标准限值要求,干燥排气筒(DA002)排放的氨、DA001~DA005排气筒排放的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排放标准值要求。
⑶废水监测结果
根****公司签署的协议,惠禹公司****公司污水处理站的生活污水水质、水量不作指标要求,对生产废水的pH值指标控制在3~9(无量纲),最大一次排放生产废水量不超过15m3,一年排放生产废水总量不超过90m3。****公司排污许可证2024年第2****处理站自动监测数据和手工监测结果,****处理站尾水排放口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要求。
⑷噪声监测结果
监测期间,项目四周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⑸固体废物监测结果
本项目验收不涉及固体废物的检测。项目废包装袋外售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项目调试运行期间,未产生危险废物。项目已建设2m2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管理,危险废物产生后,建立档案制度,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转移危险废物时,应当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⑹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结果
根据项目环评、环评批复、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项目环评批复对项目废气、废水无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根据环评报告,环评阶段****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不做废水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环评报告项目设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6.46t/a,非甲烷总烃:0.0936t/a、氨氮:0.0337t/a。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核算,项目实际大气主要污染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氨排放总量分别为0.2374t/a、0.0936t/a、0.0337t/a,均低于环评报告书预估总量。
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时,项目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和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项目在设计、施工建设过程执行了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运营期间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要求。项目废气通过有效的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噪声采取了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相关信息见附件。
****(盖章)
2024年9月25日
验收报告详见: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