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曲县禹龙水务有限公司梁家碛集中供水工程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山西-忻州-河曲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3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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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水审批决〔2025〕474号
****梁家碛集中供水工程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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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办理****梁家碛集中供水工程取水许可的申请》(河禹水务字〔2025〕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梁家碛集中供水工程位于**县刘家塔镇阳尔塔村和楼子营镇马连口村、梁家碛村,****水利局以河水计字〔2010〕52号文批复建设该工程,供水范围为周边企业职工生活用水、沿线农村居民生活用水、西口镇规划**居民生活用水及县城自来水管网未覆盖区域。

企业持有取水许可证(编号:****),批复取水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批复总取水量354.6万m3/a,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0日。****服务中心****中心函〔2024〕39号文同意该项目在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外新凿井2眼替代现有拟关停4眼水井。现因项目取水地点、取水量等发生变化,重新进行水**论证。

二、同意该项目取水水源为梁家碛水源地岩溶地下水,规划至2030年工程总取水量334.4万m3/a,其中:规划**居民生活取水量158.5万m3/a,农村居民生活取水量151.7万m3/a,周边工业企业职工生活取水量7.5万m3/a,输水管网损失水量16.7万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取水口设在现有阳尔塔村东南水井1眼及大峪村北、梁家碛村西拟新凿井水井2眼,各水源井坐标如下:

阳尔塔村东南水源井坐标:东经111°20′58.1″,北纬 39°24′53.3″;

大峪村北水源井坐标:东经111°15′8.8″、北纬39°24′33.7″;

梁家碛村西水源井坐标:东经111°15′52.2″、北纬39°24′58.5″。

四、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财政厅 ****总局****税务局 ****水利厅《关于明确我省水**税改革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晋财税〔2024〕9号)等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依法依规缴纳水**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建设单位应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经验收合格,并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放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投入运行。你单位编号****取水许可证应按程序予以注销。新的水井建成后,应及时封闭原马连口供水站1眼水井及梁家碛供水站3眼水井。

项目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设的,本次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论证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435


附件:****梁家碛集中供水工程水**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水利厅

2025年7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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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家碛集中供水工程水**论证报告书

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国务院令《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委托****编制完成了《****梁家碛集中供水工程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水利厅于2025年1月21日在**主持召开了《报告书》技术审查会,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参加会****水利局、****水利局。会议听取了《报告书》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技术审查意见:

一、****梁家碛集中供水工程于2013 年12月25****水利局以忻水发〔2013〕490号文“关于****梁家碛集中供水工程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取水水源为**市**县刘家塔镇阳尔塔村和楼子营镇马连口村、梁家碛村一带岩溶地下水,水井5眼,供水范围为周边企业职工生活用水、沿线农村居民生活用水、西口镇规划**居民生活用水及县城自来水管网未覆盖区域;2014****水利局为该工程核发《取水许可证》(取水(晋忻)字〔2014〕第00059号);2021年忻****管理局为该工程核发并转换电子化《取水许可证》(编号 ****)。根****服务中心****中心函〔2024〕39号文同意该工程拟在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外新凿井2眼替代现有拟关停4眼水井。由于该工程取水口位置发生变化,根据《建设项目水**论证管理办法》须重新进行水**论证。

二、《报告书》经分析论证,预测到2030年该工程取水量334.4万m3/a,其中规划**居民生活取水量158.5万m3/a,农村居民生活取水量151.7万m3/a,周边工业企业职工生活取水量7.5万m3/a,输水管网损失水量16.7万m3/a。规划**居民生活用水指标150L/p﹒d,农村居民生活用水指标88L/p﹒d,分别符合《**省用水定额第4部分: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中50万人以下小城市城镇居民生活综合用水定额180L/p﹒d、农村居民生活集中式供水用水定额90L/p﹒d的要求。输水管网漏损0.05m3/m3,符合《**省用水定额第2部分:工业用水定额》中自来水供应先进值0.06m3/m3的要求。

三、《报告书》在对区域水**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该工程取水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

四、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根据《****电厂梁家碛水源地供水水文地质勘探报告》,梁家碛水源地可开采量为4731万m3/a,扣除已批复取水量2007.6万m3/a(包括该项目原批复取水量354.6万m3/a),尚有可开采量2723.4万m3/a。保留现有阳尔塔村东南水井1眼,井深450m,开采岩溶地下水,单井出水量100m3/h(合87.6万m3/a);分别在大峪村北、梁家碛村西拟新凿井水井1眼,设计井深均为500m,开采岩溶地下水,单井出水量均为500m3/h(合876.0万m3/a),可以满足该工程供水量334.4万m3/a的要求。

取水口位置分别位于阳尔塔村东南(东经111°20′58.1″,北纬 39°24′53.3″)、大峪村北(东经111°15′8.8″、北纬39°24′33.7″)、梁家碛村西(东经111°15′52.2″、北纬39°24′58.5″)。

七、当地岩溶地下水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可作为生活饮用水取水水源。

八、该工程属于供水工程,基本不产生废污水;规划**城镇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收集排****处理厂统一处理;楼子营村生活污水排入****处理站统一处理;其他分散农村生活污水排入当地旱厕,定期由环卫部门清掏。固废、危废严格按照环保批复处置。

九、业主单位应严格遵守水**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必须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取水、供水、节水、退水管理,完善水量计量设施和取水口在线监测设备,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分析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梁家碛集中供水工程取水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可以满足该工程334.4万m3/a的用水需求。

《报告书》通过审查,可以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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