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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妙皇新造50MW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验收单位:********公司
监测单位:********公司
地理位置:**壮族自治区**市**县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及《**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管理办法》(桂水规范〔2020〕4号文)的有关规定,****委托****编制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于2025年6月5日组织召开验收会并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合格。2025年7月31****水利局申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材料进行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
1.**妙皇新造50MW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2.**妙皇新造50MW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3.**妙皇新造50MW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公示期: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1个月)。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罗工/07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