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3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德宏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

各县、****政府,****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院校,****事业单位,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

《德宏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州委、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办公室

****

2022年7月28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德宏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根据《****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云厅字〔2022〕6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因地制宜,实事求是,规划引领,分类施策,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构建政府、市场主体、村集体、村民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在县域内统筹推进重点工作,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与公共基础设施改善、特色产业和乡村旅游发展、乡风文明进步等有机结合、互促互进。****示范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美丽德宏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达80%以上,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常住户100户以上自然村卫生公厕全覆盖,****农场卫生公厕覆盖率。将农场基层生产队的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纳入所在区域乡镇的治理范围。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收集处理率分别达40%、15%,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50%。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80%以上。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建成500个美丽村庄,**村庄绿化覆盖率达48%。按照省农村****领导小组明确的县市分类,到2025年,二、三类县分别达到以下目标:

二类县(**市)。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农村户用厕所愿改尽改,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或**化利用;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80%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收集处理率分别达60%、30%;乡镇镇区、村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处理设施覆盖率达90%以上;“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覆盖率达80%以上;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三类县(**、**县、**县、**县)。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稳步提高,厕所粪污处理和**化利用能力不断提升;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70%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收集处理率分别达30%、8%;乡镇镇区、村庄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有新提升,处理设施覆盖率达80%以上;“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覆盖率达65%以上;村容村貌持续改善。

二、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一)逐步普及农村卫生厕所。按照《德宏州“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意见》(德宏人居〔2021〕1号),到2025年,改造建设农村卫生户厕35843座。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公共厕所,改造建设常住户100户以上自然村卫生公厕322座。量力而行地在有需求****农场改造建设卫生公厕125座,优先安排城郊接合部、乡村**“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区、边境小康村等村庄。推进乡村景区旅游厕所建设。新改户厕提倡入院,有条件的推动厕所入室,**农房应配套建设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推行农村公厕后续管护服务考核办法,用好用活厕所革命管护资金,因地制宜逐步实现乡镇吸粪车(含三轮吸粪车、附加泵)全面配备,鼓励建设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池),坚决杜绝公厕“建而不管”,户厕“建而不用”。(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局、****建设局、****旅游局、****规划局、州农垦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二)切实提高改厕质量。充分考虑地域环境、民族风俗等情况,选择群众接受、经济适用、不污染环境的改厕技术模式,宜水则水、宜旱则旱。技术模式应至少经过一个周期试点试验,成熟后再逐步推开。在高寒山区、干旱缺水等地区推广节水型、少水型水冲设施,或改建达标的卫生旱厕。推广使用容积不低于1.5立方米的三格化粪池,严把改厕质量关,严禁只改地上不改地下、化粪池未安装排气管和预留清掏口、过粪管安装不达标、粪污直排的情况,把标准贯穿于农村改厕全过程。加强生产流通领域农村改厕产品质量监管,把好采购质量关。严格落实农村改厕技术指导员制度,每个行政村明确2名以上改厕技术指导员,全程跟进指导施工人员进行改厕作业,将经过培训合格的****服务队伍,对改厕技术指导员可通过村集体经济列支等方式给予支付适当的报酬。统建厕所要督促施工方履行保修责任,农户自建厕所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施工。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及时足额兑付财政奖补资金。(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局、****科技局、****建设局、州卫生健康委、****监管局、州农垦局、州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厕所粪污处理与**化利用。加强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动卫生厕所改建与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暂时无法同步建设的应为后期建设预留空间。因地制宜推广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等模式,积极推进农村厕所粪污**化利用,统筹使用畜禽粪污**化利用设施设备,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逐步推动厕所粪污就地就农消纳、**化利用。(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建设局、****环境局、州农垦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四)分区分类推进治理。重点治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开展坝区、山区、半山区以及干旱缺水、高寒山区等典型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加快推进**农村人居PPP项目建设,结合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补齐设施短板,逐步提高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根据村庄位置、人口规模、环境容量等因素,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优先推广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治理技术。对城镇周边的村庄,将村民生活污水接入城镇污水处理管网处理;对居住区相对集中的单个村庄或相邻村庄,采用集中处理模式,联合建设污水治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实现区域统筹、共建共享;对于**不大的村庄、移民新村、传统村,基础设施完善、地势平缓、处于水环境不敏感区域等村庄尽可能实现雨污分流,积极推行简单预处理—厌氧池—人工湿地/稳定塘/土壤渗滤等方式处理;对于经济条件一般、生态容量大、位置偏远、居住分散,位于山区不便建设集中式污水治理设施的村庄,通过庭院绿化、农田灌溉等途径就地就近利用,减少成本投入。****环境局、****建设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局、州农垦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全面摸清我州农村黑臭水体底数,建立治理台账,明确治理优先序,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开展黑臭水体治理试点,以村内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综合治理,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水质监测制度。推动河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建立健全促进水质改善的长效运行维护机制。****环境局、州水利局牵头,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局、州农垦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六)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以农村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流域等为重点,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因地制宜采取城乡一体化、镇村一体化、就地就近处理等模式。鼓励相邻县市、乡镇共建共享终端设施,深入推动**市、**焚烧发电项目协同处置周边县垃圾,提高**无害化焚烧处理能力;边远地区采用小型化、分散化的无害化处理模式,降低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全面配置乡镇垃圾收运车辆,合理建设垃圾转运站或压缩式转运站,提高乡镇垃圾转运能力,及时就近转运处理生活垃圾,实现每个乡镇具备垃圾转运能力。切实提高山区和偏远地区垃圾处理设施的覆盖率,减少露天垃圾池的数量,推动实现村组生活垃圾收集房(桶、箱)全覆盖,逐步做到防雨、防风、防渗、卫生。****建设局牵头,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局、州农垦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积极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化利用示**创建。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化处理利用,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处置利用设施。******社等农村再生**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协同推进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积极探索农村建筑垃圾等就地就近消纳方式。(州农业农村局、****建设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环境局、州乡村**局、州供销社、州农垦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整体提升村容村貌

(八)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卫生死角,整治残垣断壁、危废建筑,通过集约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等方式扩大村庄公共空间。科学管控农村生产生活用火,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工作。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和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畅通安全通道。整治农村户外广告,规范发布内容和设置行为。〔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局牵头,州民政局、****规划局、****建设局、****管理局、州广电局、****能源局)、****支队、德宏供电局、州农垦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突出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古树名木等,因地制宜开展荒山荒地荒滩绿化,建设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牧场)防护林建设和修复。引导农户通过农村“四旁”(村旁、渠旁、路旁、屋旁)建设“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等。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实行建档动态管理。在县域范围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美丽宜居村庄创建推介。支持条件适宜地区开展森林乡村建设,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州林草局牵头,****规划局、****建设局、州水利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局、州农垦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乡村风貌引导。按照“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村容村貌提升导则等,大力推进村庄、庭院整治,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突出乡土风情、民族特色、地域特点,保持肌理、保存风貌,不搞大拆大建,防止千村一面。严格控制**农房体量和风貌,已有农房要结合质量安全改造实施风貌提升。弘扬优秀农耕文化,加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积极推进传统村落挂牌保护,严格保护传统建筑并加以修缮。****建设局、****规划局牵头,州农业农村局、****旅游局、州乡村**局、州农垦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1档达标成果,大力实施以“三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设立村庄清洁日等,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局牵头,****环境局、****建设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农垦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协同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和农膜回收行动,推动农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推行畜禽粪污**化利用,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局、****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保障措施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小组统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完善联席会议、信息调度、情况通报、工作督导、年度考评等工作机制,每年至少召开1次现场推进会;州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细化推进措施,主动靠前、密切配合。****政府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当好一线指挥,选优配强工作队伍。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施建设美丽家园先锋行动。将国有农(林)场居住点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农办牵头,州委组织部、州农业农村局、****环境局、****建设局、州林草局、州乡村**局、州农垦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分类指导。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类型,科学划定整治范围,统筹考虑发展定位、主导产业、人居环境、生态保护等村庄发展。“空心村”、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不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对一时难以确定类别的村庄,可暂不作分类。****农办、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局牵头,****规划局、****建设局、州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州农垦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大投入保障,****政府要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继续争取和统筹中央预算内投资,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政府专项债券需求用于符合条件的项目;县级可根据**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统筹整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资金和项目,逐村集中建设;继续实施农村厕所革命财政奖补政策;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信贷支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等模式,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落实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等政策。在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用地。鼓励村级组织和乡村建设工匠等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承接农村人居环境小型工程项目。推进制度规章与标准体系建设,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技术和人才支撑,研发推广节能节水降耗、**循环利用等技术产品,建立完善技术专家库,选派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规划局、****环境局、****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监管局、州乡村**局、州税务局、****中心支行、****分局、州农垦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充分体现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尊重农民意愿,激发内生动力,避免政府大包大揽。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组织动员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社、村民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文明健康理念,深入开展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将村庄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并执行到位,深入开展美丽庭院评比、红黑榜、积分兑换等活动,提高群众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州委组织部、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委、州乡村**局、****文明办)、团州委、州妇联、州农垦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强化农村厕所日常管理,落实公厕管护责任,村组可根据需要参照收取垃圾费的模式探索收取公厕管护费用的办法,聘请相关人员加强对公厕的日常管理。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监管,对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建立完善台账,开展常态化问题排查整改。完善村庄保洁制度,确保自然村保洁员全覆盖。根据各地财力,合理设置公益性岗位。(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局牵头,州委宣传部、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环境局、****建设局、****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广电局、州农垦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强化督导考核。对县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情况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季度一通报、每年一考评,纳入实施乡村**战略实绩考核,与县市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及乡村干部考核管理挂钩,对年内多次被省级通报的县市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各县市要将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对工作推动不力的乡镇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约谈。到2025年年底以县市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与相关支持政策挂钩。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农办、州发展改革委、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局牵头,****环境局、****规划局、****建设局、****保障局、州农垦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创新利用新媒体平台,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开展宣传,总结推广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经验做法和典型范例。强化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宣传部牵头,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局、****环境局、****规划局、****建设局、州农垦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7-31
其他公告
德宏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