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2016]4002号
****政府关于**市**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16年第1批次(14挂)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市呈报的(扬广)地挂呈字[2016]第1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和征收土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征收土地方案,将李典镇李典村、新坝村,沙头镇晨兴村、陈祠村、人民滩村、三星村、沙头镇镇集体,头桥镇**村、红平村、**村、新桥村等32.3355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用于实施经苏国土资函〔2015〕1030号文件批准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
二、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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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9日
抄送:******局
****印发 2016年3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