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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基地建设,****基地示范和辐射作用,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根据《**壮族自治****保障厅 ****财政厅》(桂人社规〔2021〕5号) 文件的有关规定,****基地入孵企业自愿申请,**区人社局初审,拟给予**市右****工作室(法人代表潘小妮)等6家入孵企业2022年第四季度场地、水电和物业补贴。补贴为每家1500元/月,共计金额为24000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31日至8月6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补贴对象有异议,请书面向****反映。联系电话:****581 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志汇****公司****基地入孵企业场地、水电和物业补贴明细表(2022年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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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