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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孟连县勐马镇印太****小组泥石流等5个隐患点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市孟连县勐马镇印太****小组泥石流等5个隐患点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0.0% 贷款 0.0% 外资 0.0% |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涉及5 ****小组(帕亮村印太一、二小组,双相村双相四组,东乃村班**下寨,****小组,回江小组),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和泥石流为主,发育 5 处滑坡、3个不稳**坡、2 条泥石流沟、2 处冲沟,共计威胁 166 户 736 人,威胁财产 3400 万元,地质灾害险情等级为大型,项目类型为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
|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
土地整理及地质灾害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7-31 18: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规划局/0879-****923 |
| 备注: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31日18时00分至2025年8月7日18时00分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地址:http://ggzy.****.cn/)选择“**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及相关资料。(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3801;在线服务QQ:****618998。)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 |
经办人: |
王维 |
| 办公电话: |
0878-****800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经办人: |
何木 |
| 办公电话: |
0871-****8555 |
移动电话: |
139****7703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市孟连县勐马镇印太****小组泥石流等5个隐患点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8-07 18: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8-21 08:30 |
| 开标地点: |
4楼开标厅402(市本级)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950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勘察、设计服务(地质灾害勘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上的所有范围)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市孟连县勐马镇境内。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牵头人资格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注: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须完成针对本项目投标确认、提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工作。 |
| 资质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①②两项资质:①具备中华人民**国自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具备自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可以和施工项目经理为同一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工程师(含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拟派的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承担在建(待建)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2022年至今曾以项目经理身份顺利完成过1项以上类似项目工程且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专业为水工环或岩土工程的工程师(含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 业绩要求: |
(2022年至今)完成过至少1项以上类似项目 |
|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①②两项资质:①具备中华人民**国自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具备自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牵头人资格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注: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须完成针对本项目投标确认、提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工作。 3.3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可以和施工项目经理为同一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工程师(含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拟派的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承担在建(待建)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2022年至今曾以项目经理身份顺利完成过1项以上类似项目工程且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专业为水工环或岩土工程的工程师(含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勘察、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工环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结构设计任一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在职人员相应社保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在职证明等证明材料),2022年至今主持完成的类似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察设计1项以上,并能够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 3.4投标申请人(含联合体成员)具备承担该治理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在施工机械设备、人员、资金、技术、良好信誉等方面有执行上述治理工程项目的能力;(2022年至今)完成过至少1项以上类似项目;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公司,****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项目一标段提出资格申请; 3.6严禁同一资质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相同的不同施工、监理资质单位,参与同一工程的施工和监理投标。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08-21 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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